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仍是热点
2013-03-01 00:31 来源:中国保险报
冬末春初,未暖还寒,京津冀连日被罩在雾霾之下,PM2.5濒临“爆表”,就连江南水乡苏浙一带和鱼米之乡“两湖”地区也几度遭遇“霾伏”。
“10年以后,中国三大癌症将会困扰着每一个家庭,肝癌、肺癌、胃癌。肝癌可能是因为水;肺癌是因为空气;胃癌则是因为我们的食物。”2月22日,阿里巴巴集团主席马云在亚布力论坛上语出惊人。
近日,一张“中国癌症村”地图在网络上疯转,环境污染问题再度引发公众的深深担忧。
三起公众事件,看似与保险毫无干系,但其实不然。
近期,环境保护部与保监会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在涉重金属企业和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保险业对污染事故赔偿、对环境风险管理,以及对受害人权益保护的积极介入,进一步打开了行业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想象空间。
业内人士认为,对社会热点事件的深度介入,对政府行政体制的有效补充,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仍将是2013年行业与两会的交集所在。
记者翻阅了2008年-2012年过去的5年政府工作报告,“社会管理”作为高频词汇,每年都有新内涵。如2010年社会管理要解决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2011年社会管理强调的是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建立大调解机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等;特别是2012年对社会管理的论述,强调了要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对社会管理的手段和途径都赋予了新的涵义。
事实上,近几年,保险业利用自身特色,发挥自身优势,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已有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
如在协助社会治安管理方面,河北保监局2010年开始启动实施“保险护城河工程”,加强与综治、公安、县乡政府的协调,以推进治安保险为切入点,协助解决社会治安领域的突出问题,形成保险参与平安建设的有效机制。2009年,大连保监局和大连市综治办在全国率先试点保险业参与社区综治工作,几年实践下来,有效防范和化解了社会治安风险。
再如,保险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尝试对污染事故提前干预,帮助企业更好管理风险;保险业实施医疗责任保险,探索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医患纠纷新渠道;保险业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建立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险业推行公众责任保险,建立市场化的公众利益维护机制,完善社会公共安全体系。
还有,保险公司针对特殊需求设计出特殊险种。如华安保险2006年开始推行的“学贷险”,通过商业化的运作模式以及专业化的风险解决方案,运用保险企业经营管理风险的能力和专业优势,有效转嫁银行贷款风险,解决国家助学贷款的瓶颈问题,至今已圆了40万学子的大学梦。
此外,保险业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三农”保险、建立社会公众利益协调机制、健全保险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等方面所做的探索和努力也有目共睹。
近期,不少媒体纷纷推出预测2013年两会热点的投票活动,民生、廉政、收入分配、户籍制度改革、环境治理和食品安全等都是民众关注度颇高的话题。而这些话题,或多或少都被写进社会管理的范畴。
据不完全统计,保险业将有11位代表、委员参加今年两会,其中既有老代表,也有新面孔。正如今年新当选政协委员的太平洋保险集团董事长高国富所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既是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责任,也是保险行业自身转型发展的有效切入点。随着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领域的增多,覆盖面的扩大,保险业必将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力量,也希望政府要善于把保险公司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第三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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