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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推出非车险理赔特色服务

2014-03-19 访问量:589 次
    一、限时理赔:家财险和意外险万元以下案件一个工作日通知赔付
 
    对于在公司投保的家财险和意外险出险案件,损失金额在1万元(含)以下,与客户达成一致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理算、核赔工作并告知客户赔款金额。
 
    二、专属理赔:对VIP客户一对一专属理赔服务
 
    为公司VIP客户提供一对一的专属理赔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上门收取理赔单证服务:客户出险后,指定专人负责理赔,应主动一次性告知被保险人案件所需提供的索赔材料,同时根据客户需求,安排专人到客户指定的地点上门收取理赔单证,免除客户到保险公司奔波的不便。
 
    2、理赔分析及风险反馈服务:根据客户需求,结合被保险人历年出险理赔状况,为客户提供理赔数据分析、理赔知识培训以及风险反馈等理赔服务。
 
    3、防灾防损服务: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各类风险检测以及防灾知识培训等防灾防损服务以及大灾来临前的预警通知服务。
 
    三、简便理赔:小额案件免(减)单证服务
 
    针对案件事实清楚、不影响保险责任认定以及损失金额核定的小额案件予以免除或简化理赔单证,具体如下:
 
    (1)对于除农险、意外险外其他险种,案件仅涉及财产损失且定损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案件,可以参照以下方式进行简化:
 
    关于事故证明: ①撬窃痕迹明显的被盗案件,可以查勘记录、现场照片和报警回执作为事故证明材料,无需提供公安机关立案证明;②台风、暴雨等大面积灾害的出险案件,可以报纸、网络气象信息作为事故证明,无需客户提供气象局证明。
 
    关于损失证明:①被保险人因合理理由不能提供发票原件的,可以使用发票复印件或发票照片作为证明材料;②受损财产发票遗失的,可以参照市场同类产品予以核损。
 
    (2)意外险仅涉及医疗费赔偿的案件,对理算金额在1000元以下(含)、案情清晰、保险责任明确且领款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或其监护人的小额案件,仅需提供以下索赔资料:
 
    ①保险金给付通知书(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驾驶证、行驶证以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②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及领款人账户信息(领款人为监护人的,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其账户信息);
 
    ③被保险人门诊病历或住院小结等医疗资料和医疗费收据、医疗费用清单。
 
    四、全国通赔:国内货运险、境内旅行意外险、农民工意外险全国通赔
 
    在我公司投保的国内货运险、境内旅行意外险、农民工意外险客户异地出险后,公司通过遍及全国的(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理赔服务机构,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统一的理赔服务。(人保财险天津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