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2014-03-14
访问量:583 次
近日,上海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14年起上海将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高风险企业中推广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同时鼓励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参与,引入监督机制。
据悉,被纳入强制责任保险范围的包括乳制品、婴幼儿食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大型食品批发、大型超市、大型婚宴、农村自办酒席、集体用餐配送等高风险食品企业。
上海保监局相关人士表示,今年将从3个方面着手,积极做好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配套工作:一是认真梳理上海市场现有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险种,总结经验、分析问题,进一步完善现有险种;二是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产品需求,指导相关保险公司进行有针对性的产品开发;三是制定保险服务流程方案,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流程标准化、专业化、体系化,力求做到“投保便利、理赔迅速、服务优良”,切实发挥保险参与构建社会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功能,服务国计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