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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局积极构建保险中介机构经营和服务评价体系

2012-11-05 访问量:1267 次
    天津保监局积极构建保险中介机构经营和服务评价体系,实现对各类保险中介机构的动态跟踪监管:一是“专业中介机构外部审计独立评价体系”,设计《经营管理情况评价表》,逐一列明被审计单位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要点,借助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计力量深入了解机构经营动态。二是“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分类监管评价体系”,针对银行类兼代机构设计实施经营性、合规性、稳健性监测指标,与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定期沟通信息,对各银行类兼代机构整体管控水平和风险状况进行分类评级。三是“银邮机构代理销售人身保险业务人员资质分级管理评价体系”,将银邮机构代理销售人身保险业务人员细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并根据级别限定代理销售的不同险种,切实防范误导销售风险。四是“保险营销员诚信管理评价体系”,将营销员违法违规及其他不良诚信记录通过保监会网站、行业协会网站和声讯台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