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促行业科学发展
201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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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保险业务增长速度首次降至个位数,与近20年来超过20%的平均增速形成了明显反差。业务增速放缓,反映出行业创新能力不强、产品缺乏竞争力等深层次问题。
改革创新是保险行业发展永恒的主题。在今年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的报告中,“创新”被反复提及14次,“继续推进改革创新”被列为是2013年保险监管工作的6项重要内容之一。
从保护消费者权利和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的角度出发,2013年保险业改革创新的重点放在了“具有一定普遍性、迫切需要解决、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聚焦4个主要问题,分别是:制定监管体系顶层设计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保险经营和保险机构服务评价体系;建立从业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推进行业共享信息平台建设,并“力争取得实效”。
顶层设计 理顺监管职责分工
项俊波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年将制定监管体系顶层设计的具体实施方案。“去年,我们对保险监管顶层设计进行了一些前期研究。今年,要继续推进这项工作,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保险监管改革的总体方案、路线图和时间表。进一步明确机关各部门职能,修改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理顺机关部门与保监局的职责分工。”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的保险监管职能划分,在一些工作中,保监会与保监局、保监会的各个部门及保监局的各个处室在职能划分上存在交叉问题,需要理顺。
山西保监局局长王毅指出,保险监管存在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两种不同方法,各有其存在价值和适用领域。目前,我国的保险监管以机构监管为主,按照产险、寿险、中介等进行监管划分。从国际上经验来看,功能监管是未来趋势。2012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的成立就是保监会对功能监管的典型尝试。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更适宜采用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方式。
王毅表示,监管机构延伸的问题也应引起注意。目前,我国只有5个保险监管分局。随着基层保险机构设立的增多,未来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基层监管的问题。
黑龙江保监局局长刘峰认为,保险行业顶层设计实际上主要是理念的问题,理顺了监管职能分工后,将有助于提高监管工作效率的提升。
制度创新 解决屡查屡犯问题
据了解,保监会正在研究制定的保险行业顶层设计的方案中,除了监管职能划分外,还将涵盖包括管理市场秩序、交强险经营等涉及行业发展的各个方面。保险监管机构期待以制度创新解决行业多年来屡查屡犯的问题。在项俊波提出的今年改革创新的4项工作中,这一想法也有所体现。
项俊波指出,要建立从业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针对保险从业人员管理粗放、管理标准“一刀切”等问题,在总结部分保监局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保险从业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细化相关标准,促进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
据悉,上海、北京等地已经启动类似探索。从2012年3月开始,北京保监局着手探索北京地区寿险销售人员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一是将保险产品“分类”,以保障型产品为基础,按分红险、投连险等险种类别分类考试,获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才能销售相应的保险产品;二是将营销员“分级”,将销售人员的从业资质、诚信记录、职业道德、专业素养等各方面因素结合起来分以不同的等级,建立统一的行业衡量标准。
刘峰表示,从业人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将营销员的从业素质和所卖产品的复杂性进行匹配,促进实现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减少销售误导等违法违规。
此外,“建立保险经营和保险机构服务评价体系”也被列入2013年监管创新的重要内容。据悉,保险机构经营评价体系将包括业务指标、财务指标、偿付能力指标、资金运用指标和案件合规指标。保险机构服务评价体系包括车险、寿险和中介服务评价体系,以及消费者满意度测评。
服务评价体系的建立意在增强非现场检查力度。厦门保监局局长张柏玲表示,2012年,厦门保监局通过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制度建设、引入社会监督员和媒体监督等,建立了保险分支机构经营和服务评价机制。人身险方面,以提高违规、投诉指数等销售误导类指标的评价标准和引入保费继续率等公司发展质量指标为重点;财产险方面,以引入车险案件案均结案周期、万元以下不涉及人伤车险案件平均定损时效等服务评价指标为重点,提高了监管指标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方法创新 提升监管效果
近年来,保险行业车险信息平台的建设成为行业通过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方式的有效尝试,也使行业看到信息技术在保险监管中发挥的巨大助力。
张柏玲表示,从厦门车险信息平台建设的实践看,车险信息平台为厦门推进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和代位求偿试点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在抑制非理性市场竞争、防范保险欺诈、提高监管效能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今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中,项俊波指出,要推进行业共享信息平台建设。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信息平台会将全国保险行业信息的汇总,除现有车险等信息平台的业务要全部移交外,保险公司的年度披露等信息或也将一起集中。相关信息平台管理公司的建立已经获批。
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是全行业的一件大事,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业内人士普遍对此表示了积极态度,认为这种方式“潜力大、方向对”,“对于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提高保险监管效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
将车险等信息平台的业务全部移交平台管理公司,通过统一化、专业化运作,可以有效整合行业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投入,并有利于实现全国数据大集中,为提高行业信息运用水平提供基础。保险监管机构可以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风险动态监测和预警,进一步提升非现场监管效率;同时,通过系统管控,使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规范保险机构经营行为。保险机构能够利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保险业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如果不改革不创新,路会越来越难走。”江苏保监局局长谢宪表示,除今年改革创新的4个具体工作外,本次工作报告提出了保险行业长期发展存在的四大难题,包括产品定价机制和监管问题、提升行业竞争力管理问题、进一步争取政策支持问题,以及全面梳理完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问题,都必须以改革创新的思维去解决。
谢宪同时表示,改革创新应发现和保护基层首创精神。所有改革创新都起源于基层,上层的作用是总结经验、纠正不足和推广复制。改革创新要鼓励和调动基层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