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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保监局加强银保渠道投保人信息管理工作

2013-09-04 访问量:1220 次
  一是加强保密工作培训。要求保险公司银管员通过课程培训、案例讲解等方式向银保渠道销售人员宣传保险消费者信息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完善客户信息保密内控制度。通过设置银保通系统访问权限,防止银行从业人员随意查询客户信息。规定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客户信息资料。三是规范保险合作协议。保险公司在与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签署的保险合作协议中明确双方客户信息保密责任,客户信息保密工作不应随着保险代理业务合作终止而停止,保密义务应长期有效。一方违反保密协议造成恶劣影响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