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市场改革路径更清晰
2014-02-11
访问量:1222 次
在2014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明确指出,推进保险市场体系改革创新,一是深化费率形成机制改革;二是继续推进资金运用体制改革;三是继续推进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
“保险业深化市场改革,已经箭在弦上,不能不发了。”一位保险行业权威人士向《中国保险报》记者说,“如果不再接再厉,进行深刻的市场化改革,那就相当于再次将保险公司关在一个笼子里,长拖不决,其后果可能会比较严重。”
继续深化市场体系改革创新
近几年间,中国保险业在市场化的改革之路上已经起步,而且在这方面取得的一些成效有目共睹。去年8月,保监会宣布,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正式启动,从而使得实行了14年之久的人身险2.5%预定利率制度成为历史,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初步确立。行业权威人士指出,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前端、管住后端,前端的产品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将定价权交给公司和市场,保监会通过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影响和调控前端合理定价。
在市场化改革体系框架之中,产品条款与费率、保险资产配置的市场化被视为最关键的两大环节。在保险资产配置和资金运用方面,不到两年的时间,市场化改革力度是空前的,开放的幅度“已经到了边界上”。从国内到海外,从公开市场到非公开市场,保监会都给予了充分的市场空间。保监会授予各家市场机构充分的资金运用自主权。
但是,更应该看到,现在距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同样以保险资金运用为例,虽然海外投资的比例已被允许提高到15%,但值得注意的是,实际操作的海外投资量还不到1%。与此同时,中国台湾地区的保险资金海外投资上限已提高到30%。在英国等保险强国,这样的投资比例同样放得很高,保险资金投资活动更为活跃。
采访中,有行业权威人士进一步表示,市场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要有退出机制!而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中,保险公司没有一家退出的。整个市场没有退出机制,这是一个不健全的市场环境。
渐进式改革:平缓、平稳、平和
项俊波指出,保险业市场化改革的下一步,就是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发展的内生动力与活力。
湖南保监局局长朱正向《中国保险报》记者分析说,这就必须要注重改革创新,再造保险市场的体制机制优势。朱正强调,市场化改革要注重阶段性和前瞻性,特别是在2014年这个时间节点上。当前,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开始呈现出增速相对“平缓”的特征,从市场角度来讲,一定要由“平缓”向“平稳”过渡,再由“平稳”向“平和”过渡,而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不顾市场客观规律蛮干,更不能搞“大跃进”、运动式的冒进改革,必须有效控制前进道路上的风险。
诚然,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改革开放的进程也永无止境。面对保险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和矛盾凸显期的实际,面对经济大调整、社会大变革、技术大创新、市场大竞争的复杂环境,应该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保险业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通过人身险费率定价机制改革,将定价权交给市场和企业,极大地激发了市场主体产品创新的动力。通过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有效地释放了保险机构的投资需求。通过批准设立众安在线保险公司、中石油自保公司,扩大宁波农村互助社试点,与时俱进地适应了市场发展需求。
项俊波强调,通过市场化改革,“把权力交给市场,能放开的都放开。改比不改好,早改比晚改好”,这些都向全行业强烈地释放着市场化改革必须继续深化进行的信号。
勾勒改革路线图
招商证券研究员王宇航认为,在2013年,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对保险行业的影响显而易见,自从当年8月启动改革以来,普通型人身险新单保费同比增长520%。随着费率改革的扩容,必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在费率市场化方面,寿险领域启动了分红险、万能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力争年底前实现人身险费率形成机制的全面市场化。同时,启动与费率形成机制相适应的精算制度改革,完善准备金评估规则,完善分红账户管理和分红特储制度。产险领域,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条件成熟地区可以先行先试。
商业养老险则要大力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对此,王宇航指出,目前企业年金里面有46%的资金,其投资管理人是保险公司。这将为保险公司提供大量的投资管理资金,让保险公司更好地逐鹿“大资管时代”。
这也就意味着,在险资运用方面,应进一步放开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把更多选择权交给市场主体。按照“抓大放小”的思路,推进险资运用比例监管改革。推动建立资管产品集中登记交易系统,支持成立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
准入退出方面,要坚持市场化、区域化的准入导向,突出专业化特色,统筹规划市场准入和市场体系培育,完善市场退出和风险处置的制度机制。优化转入标准和审核流程,深化高管任职资格改革,建立准入预披露制度。建立系统的分级、分类、分区域的有限牌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