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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学习领会《若干意见》精神 开拓天津保险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2014-09-03 访问量:1217 次
  8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标志着党中央国务院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开创了保险业全面升级发展的新时期。天津保监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交流,并结合地方实际,扎实开展各项贯彻落实工作。
 
  一、全面学习领会,形成思想共识
 
  《若干意见》发布后,天津保监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全局干部学习领会《若干意见》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局党委班子第一时间召开局党委会,集中学习《若干意见》精神。局党委班子一致认为,《若干意见》立意高远,定位准确,目标明晰,任务具体,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对保险业进行了全面规划,为保险业长远发展描绘了美好的蓝图,也对保险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精心组织,认真学习
 
  为深刻领会《若干意见》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精神具体措施,局党委先后召开两次局长办公会和一次局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处级以上干部交流学习心得,结合实际就如何深入贯彻《若干意见》精神,确保政策落地,如何针对自身监管职责,找准切入点,以点带面,引领天津保险业创新发展等问题开展讨论。同时,局党委组织全局干部参加保监会举办的学习贯彻《若干意见》视频培训班,要求全局干部以室处为单位,认真学习项俊波主席在培训班上的讲话及各位代表的学习体会,采取集体学习和自由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学习讨论,深刻领会《若干意见》精神实质和其对保险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务必树立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实践中,不断推动监管干部队伍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开拓天津保险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二、结合地方实际,深入贯彻落实
 
  局党委一致认为,《若干意见》的出台来之不易,概括了几代保险人对保险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殷切期盼。当前,保险业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和新挑战,作为当代保险监管工作者,我们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有义务按照《若干意见》要求,立足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推动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局党委对照《若干意见》逐条研究,结合天津实际,确定了近期要落实的几方面重点工作:
 
  (一)主动宣传汇报,提升政府对保险业的关注程度
 
  为充分提升政府对保险业的关注程度,发挥政府主导力量,我局把主动向市政府宣传作为贯彻落实措施的关键点。《若干意见》发布后,局党委书记第一时间就《若干意见》观点、意义及下一步我局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等向天津市分管金融的常务副市长崔津渡同志作口头汇报,引起市领导对保险行业发展前景的重视。
 
  下一步,我局还安排了以下工作:一是撰写《若干意见》的综述,向市领导汇报文件背景、意义、影响等,为制定落实《若干意见》有关措施争取政府支持;二是在此基础上,书面请示市政府,建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我局专题汇报及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具体措施建议。
 
  (二)运用行业力量,发挥市场主体能动作用
 
  一方面召开一次全市保险行业学习培训会,邀请常务副市长崔津渡同志等市领导出席并讲话,号召全行业抓住机遇,站在服务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完善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形成行业创新发展的合力。另一方面向辖内各保险机构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贯彻,提出改革创新的具体措施。
 
  (三)找准切入点,确保《若干意见》要求落实到位
 
  一方面,要求各室处继续认真组织学习《若干意见》,并结合工作职责,找出一个近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精神的切入点,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带动天津保险业创新发展。另一方面,计划起草《天津保险业2014—2020年长期规划》,为天津保险业长远发展做好规划,确保《若干意见》提出的“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的目标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