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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保监局建立现场检查廉政承诺书制度

2015-04-10 访问量:1251 次
  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以及监管权力的约束,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天津保监局建立现场检查廉政承诺书制度。明确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前,须组织学习《中国保监会现场检查、案件调查廉政规定(试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管工作人员廉政守则》等文件,并签署《现场检查廉政承诺书》;监察处对承诺落实情况适时进行检查,对违反廉政承诺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视违规程度追究直接领导责任,切实做到“进行一次检查,签定一份承诺”,使每名参加检查的干部思想得到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并将此项工作列入行政效能监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