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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资本补充渠道将进一步拓宽

2015-06-14 访问量:1208 次
    6月11日,中国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情况。保监会财会部监管一处处长郭菁表示,2014年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总体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
 
    2014年,保监会完成偿二代建设,实现监管制度的换代升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数量下降,行业资本溢额大幅增长,高风险公司数量下降。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年末,全行业有1家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较2013年末减少1家,达标公司占公司总数的比例为99.3%,达标公司总资产占行业总资产的比例为99.96%。受保险公司盈利能力提高、资本市场向好、公司外部融资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行业资本溢额大幅增长。2014年年末,全行业资本溢额为 7207亿元,较年初增加3199亿元,增幅79.8%。
 
    据介绍,按照“资本约束管住管好,资本补充放宽放活”的原则,保监会不断完善行业资本补充机制,拓宽行业资本补充渠道。2014年,保监会研究起草了《保险公司资本补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普通股、优先股、资本公积、留存收益、债务性资本工具、应急资本、保单责任证券化产品、财务再保险八大类资本补充渠道,打开了保险公司资本工具的创新空间。
 
    同时,保监会积极与有关部委沟通,创新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工具,包括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公告,允许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研究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事宜,起草了《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近期正式发布;积极鼓励保险公司海外发行资本工具,并取得阶段性进展,进一步打开资本补充的空间等。
 
    郭菁表示,目前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渠道仍以股东增资及发行次级债为主,部分经营效益好的公司将盈利作为资本补充的一种方式。同时,行业在资本补充的创新渠道上的推进已经有所进展,如已有公司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等。今年,保监会还将进一步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发布《保险公司资本补充管理办法》,提高行业资本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