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保监局综合施策强化非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监管
201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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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保监局紧抓“四个关键环节”综合施策,通过“组合拳”强化非银行类兼业机构监管,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扶优限劣效果进一步显现。一是抓管理责任公司,通过监管约谈、风险警示等方式,要求保险公司加强中介渠道管理,切实履行合规宣导、业务培训、经营指导、日常巡访等责任,增强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能力。二是抓机构信息公示,通过保监局网站、行业协会网站定期公示兼业机构准入退出情况、企业基本情况、管理责任公司、合作保险公司等信息,增强监管透明度,方便民众查询,强化社会监督。三是抓延期换证审核,通过严格审核程序和审查内容,将业务异常波动、证照不符、管理混乱、业务不真实、不配合监管的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或不予换证。四是抓市场风险防控,通过互联网风险排查、“两两”回头看、非法集资专项检查等,强化中介监管和保险公司两级风险预警,结合信访、投诉、举报等案件线索,着力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重大案件风险。2016年共有62家资质较差、未按期换证、无管理责任公司、长期无稳定业务、存在违规行为的非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退出市场,资源逐步向管理更加规范的机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