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
2015年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
现将2015年天津市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5年全市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均采取电子化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命题范围、参考用书、题型题量等信息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www.circ.gov.cn)或前往报名地点进行查询。
一、考试报名条件、报名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条件: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存在《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2、报名地点: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88号福泰温泉公寓C座205室,联系人:闫宏斌,电话:022-23302420。
3、所需材料:报名时,考生须向报名单位提交考生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两寸正面免冠同版近照3张。
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当年的转业军官证、当年的复员军人证、护照、港澳地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赴大陆通行证。
二、报名和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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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
类型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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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1次 |
保险公估从业 |
3月9日至3月13日 |
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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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2次 |
6月8日至6月12日 |
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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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3次 |
9月7日至9月11日 |
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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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4次 |
12月7日至12月11日 |
12月27日 |
注:报名时间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发布和资格证书领取
(一)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成绩由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发布。
(二)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且无《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可领取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由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发放,联系人:闫宏斌,电话:022-23302420。
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
二Ο一五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