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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讲解要全面,充分维护受教育权

2023-09-26 访问量:1264 次
    ——金融消费者的八大基本权利系列讲解(六)
 
    金融消费者享有八项基本权利,包括知情权、自主选择权、财产安全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和信息安全权,我们通过“以案说险”的方式为大家带来金融消费者的八大权益系列讲解,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受教育权”!
 
    典型案例
 
    李先生前往保险销售网点咨询分红型保险产品发现网点摆放着相关教育宣传材料,并对其中一款产品产生了兴趣。但是自己对于保障责任、产品分红等情况仍有些不理解,于是咨询网点人员。工作人员在询问王先生意向后,从保险责任到产品特点,再到对产品利益构成、分红不确定性因素、保险免责条款等向王先生做了详细讲解。王先生听完后非常满意,称工作人员讲解很专业,并没有只描述高利益诱导消费者,让消费者买保险买的十分放心。
 
    案例分析
 
    《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银保监会2022年第9号令)第三十四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开展金融知识教育宣传,加强教育宣传的针对性,通过消费者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活动,帮助消费者了解金融常识和金融风险,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第三十五条规定:金融知识教育宣传应当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销、推介行为替代金融知识普及与消费者教育。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多元化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渠道,在官方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营业场所设立公益性金融知识普及和教育专区;第三十六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培育行业的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公平、守信的信用环境。
 
    本案例中保险销售网点设立公益性金融知识普及和教育专区,摆放了教育宣传材料,帮助王先生等消费者了解金融常识和产品内容;工作人员遵守行业诚信原则,对于王先生的问题详细讲解产品利益构成等各项条款,帮助消费者在对保险产品有正确认知基础上再进行投保,充分维护了消费者的受教育权。
 
    风险提示
 
    中邮保险温馨提示您:
 
    1.投保时拒绝敷衍了事,一勾到底。在投保时切勿因感觉流程繁琐而敷衍应对,保险产品条款对于相关利益人的权责进行了详细的解释,消费者对于条款内容要及时咨询销售人员。在接受保险公司录音录像、回访等流程时要如实回答,对自身的利益维护提高责任意识。
 
    2.主动学习金融消保知识。近年来银行保险机构不断加强消保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消费者可通过关注银行保险机构官方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主动获取各类金融消保知识,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中邮保险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