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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德生命人寿天津分公司 以案说险:及时报案是保险赔付的关键

2025-11-19 访问量:12 次

典型案例

Z先生通过线上渠道为自己投保了一份意外伤害险。2023年1月,他不幸遭遇车祸,导致右脚踝粉碎性骨折。事故发生后,其家人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正式提交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理赔员迅速与Z先生取得联系,详细核实事故情况,同时全程协助他准备理赔所需资料,并指导其完成伤残鉴定流程。经专业鉴定,Z先生的伤残等级为10级,完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条件。保险公司在完成全部审核流程后,向Z先生足额支付了伤残保险金。

案例分析

本次理赔的顺利办结,核心在于事故发生后的及时报案。这一行为完全契合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十一条明确,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及时报案能让保险公司第一时间介入,准确核实事故细节,为后续理赔资料准备、鉴定流程推进打下基础,避免因时间延误导致关键信息缺失或证据灭失。

风险提示

保险事故发生后,消费者需重点关注两点以保障自身权益:

1.务必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完整地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关键信息,助力保险公司快速确认事故性质与原因。

2.投保时需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主动披露与保险标的相关的重要信息,避免因未如实告知引发拒赔纠纷,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影响。(富德生命人寿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