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诚保险天津分公司将持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经营发展和公司文化建设各环节,培育公平诚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文化和理念,树立员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以良好的信誉向社会和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永诚保险天津分公司在以下四个方面做出承诺:
一、两核管理方面
(一)在两核规则制定过程中对新服务和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服务可能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进行审慎评估,并完善相应的制度、规则予以防范。
(二)对承保、理赔等业务环节留存的客户信息进行真实性管控,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三)对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等与保险产品的承保有关的内容,对理赔政策、服务方案等与理赔有关的内容做好审核。
(四)根据消保审查意见修改服务方案,或按照消保审查意见落实整改,推动风控关口的前置。
二、售前管理方面
运用专业知识,耐心地向客户介绍和说明保险条款,如实告知险种投保的注意事项,明确说明免除责任,使客户正确理解投保后的保险利益和应履行的义务。
三、售后管理方面
(一)按照合法、合理、安全、保密的原则,管理、使用客户信息,妥善保管记载客户信息的业务文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性,防止客户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二)告知客户可在公司官方网站进行承保、理赔等单证下载,投诉受理等其他功能,以便于客户获取相关信息。并对于客户申请的服务及时响应,确保各项业务的处理时效和处理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和监管要求。
四、理赔服务方面
(一)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理赔所需单证资料。
(二)持续改善客户体验,为客户提供365天*24小时全国统一接报案、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全国统一服务电话号码为:95552。全国范围内提供查勘、定损、咨询、支付等理赔服务。
(三)按照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时限进行定核损,做出理赔核定、赔款支付。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要在自做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