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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天津分公司:什么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宽限期”?

发布时间:2024-03-12 访问量:1142 次

宽限期条款是分期交费的人寿保险合同中为投保人设定的一段特殊时期,我国法律规定为60天。当投保人未能按时交纳保险费时,只要在宽限期内补交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这意味着,如果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然会支付保险金,但会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的保费和利息。

这个条款的设置是基于人寿保险单的长期性质。考虑到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如经济条件的变化、投保人的疏忽或其他原因,这些都可能导致投保人无法如期交纳保费,从而使保险合同失效。宽限期条款的引入,为投保人提供了额外的时间来补交保费,从而避免了保单失效的风险,保持了保险保障的有效性。

对于保险人来说,宽限期条款也有助于减少因合同失效而导致的业务损失。当投保人在宽限期内补交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保险人的业务得以维持,避免了因合同失效而带来的损失。

总的来说,宽限期条款在分期交费的人寿保险合同中起到了平衡投保人和保险人利益的作用,既为投保人提供了方便,也保护了保险人的业务利益。(平安人寿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