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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天津分公司 风险提示:防范非法“代理”依法理性维权

发布时间:2024-03-12 访问量:964 次

近年来,部分不良社会组织或个人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各类网络平台打着“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旗号冒充专业法律人士,怂恿、诱导金融消费者委托其“代理退保”“代理维权”,借机收取消费者高额咨询费、手续费,获取不法利益。此类行为不仅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加大了银行的信用风险、保险的理赔风险,挤占消耗行业资源、监管资源和司法资源,其背后隐藏的虚假广告宣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骗取消费者钱财等违法犯罪活动,更是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平安人寿积极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通过普及金融知识,引导消费者树立依法维权、理性消费理念。同时,公司保证维权渠道畅通,健全提升多元化解能力,为消费者合理维权提供完善保障,安全、放心地共享金融服务发展成果。

平安人寿提醒您:防范非法“代理” 依法理性维权

1.信息外泄要警惕

不法代理中介取得消费者委托后,通常会以方便投诉为由,索取消费者个人身份信息、通讯地址、银行卡账户等敏感信息。不法中介组织游走于法律边缘,不会对其所收集的消费者敏感信息进行安全、有效地保存,部分不法代理中介甚至擅自恶意倒卖消费者个人信息、使用消费者信息办理小额贷款等。消费者应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和金融信息,切勿将身份证、银行卡等单证转交他人。

2.虚假广告勿轻信

部分不法代理中介为了谋取不当利益,冒充律师、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财务规划师等专业人士,通过各种渠道和平台发布“专业退费”“征信洗白”“解决债务”等虚假广告,编造虚假成功案例夸大宣传,引诱消费者联系代理机构而非金融机构,从而收取代理费、咨询费等。消费者在接收此类信息时,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轻信“代理维权”诱导,有效甄别虚假信息。

3.诈骗手法要识别

部分不法代理中介为牟利,伪造公文、印章或教唆消费者提供各类虚假材料,可能使得消费者面临法律风险。还有部分不法代理中介在收取定金后,以各种理由推迟、拒绝提供“服务”,其目的只是为了占有钱财,此种行为可能涉嫌诈骗,消费者对此需高度警惕,明辨是非。

4.正确维权莫丢弃

金融消费者应合理规划收支,量入为出,强化风险意识,提前了解自身责任与义务,切勿参与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更不应听信“专业维权”的误导。广大消费者应树立正确维权意识,理性维护自身权益。与银行保险机构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应优先与银行保险机构进行协商沟通,主动说明真实情况及合理诉求;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专门的金融消费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依规求偿;如发现财产、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受到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平安人寿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