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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人寿 风险提示 故意隐瞒 得不偿失

发布时间:2024-03-14 访问量:980 次

典型案例

2022年9月,投保人赵先生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一份百万医疗保险,投保时隐瞒了既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病史,健康告知均为“正常”。2023年11月,赵先生因心脑血管疾病住院,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经保险公司调查发现赵先生在2021年多次因高血压、心脏病等住院治疗,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为拒付、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案例分析

本案中,赵先生投保时故意隐瞒病史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费。

风险提示

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人身保险产品时,应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如实告知”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基础,也是投保人履行的基本义务,买保险不要存有侥幸心理,避免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出现理赔纠纷,以维护自身公平交易权。(长城人寿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