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消费者适当性管理机制,对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开展消费者风险认知、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将合适的产品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
什么是消费者适当性管理?
简单说就是公司应当对产品和服务的风险及专业复杂程度进行评估并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完善客户风险偏好、风险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制度。
具体到保险领域,就是要求保险销售人员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消费者情况,充分介绍产品和服务信息,同时还要以消费者可以理解的方式告知产品的收益及风险;要求保险公司在投保前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状况等因素进行保险需求分析。根据投保人职业、个人及家庭财务状况等评估投保人持续缴费能力,使产品特点与客户需求、风险承受能力和缴费能力相匹配,将合适的产品和服务通过适当的保险销售渠道和保险销售人员销售给适当的客户。
消费者如何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呢?
保险产品是兼具风险保障和财富管理双重功能的相对特殊的金融产品,由于每个人的差异性,所要通过保险解决的问题和达成的目标均有所不同。因此,有针对性地进行保险规划,结合自身个性化需求购买保险产品就是最基本的“适当性”原则。
1、从自身需求出发,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每个人在不同时期承担的家庭角色不同,需求也就不尽相同,比如三口之家,孩子年龄较小的阶段,在保障方面以先成人、后孩子的顺序原则,同时以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者为优先保障对象,养老规划和子女教育规划作为补充
2、合理评估缴费能力,避免负担过重
保险产品不是越贵越好,保额也不是越高越好,原则上每年累计所交保费不应超过家庭年收入的20%。消费者需要结合自己的收入能力,合理规划保费支出,避免负担过重影响生活品质,甚至断缴造成保单失效。
3、认真填写评估问卷
公司在投保前要求投保人填写《保险消费者适当性评估问卷》,通过询问年龄、购买保险的原因、保费预算占家庭年收入的比例、购买保险的资金来源、家庭财务状况、购买保险情况、对投资型保险产品的态度、对收益的预期、既往的投资经验、是否了解犹豫期的规定等问题,综合评估得出是否适合购买所投保保险产品的结论,消费者应认真对待,审慎填写,避免因“走过场”买到不适合自己的产品。
目前有些人所谓的保险“无用论”,其实是对保险的一种误读,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保险产品与客户需求的“错配”,《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正式实行以后,将最大程度避免“错配”情况的发生,通过将合适的产品和服务通过适当的保险销售渠道和保险销售人员销售给适当的客户,真正维护消费者权益。(光大永明人寿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