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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天津分公司“总经理巡讲团”(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4-09-19 访问量:2 次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取向的新形象新风尚,不断普及惠民利民知识,值此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新华保险天津分公司将开展“总经理巡讲团”公益知识课堂,聚焦权益保护,开展消保教育行。

保障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既要审慎经营,采取有效的内控措施和监控手段,严格区分自身资产与消费者资产,不得挪用、占用消费者资金。同时应合理设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落实消费者身份识别和验证,不得为伪造、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办理业务与提供服务。

消费风险提示

金融消费者在进行投资理财或金融消费时,要明确自己的消费需求,遵循理性消费的原则,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保管好个人信息,身份证、银行卡信息不外传,不外借;不被“小利”诱惑,不轻易相信高息理财,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受“先返息”之类的诱饵;同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业务,不要轻易委托别人;如发现自身财产安全权遭受侵害时,可以直接通过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合理解决相关诉求。

新华保险天津分公司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教育活动,做好金融知识普及,开展消费风险提示,通过线上+线下开展系列金融消费者教育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一老一少、新市民等特殊群体,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增强金融安全意识,助力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新华保险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