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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 开展“金融高管说消保”系列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4-09-19 访问量:2 次

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始终坚持“人民保险 服务人民”企业使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融入公司高质量发展大局。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期间,公司特别策划了“高管说消保”系列消保知识宣讲活动,四位高管率先垂范,现身讲解消保理念和保险知识,为公众普及金融知识、提高金融素养、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携手共筑安全放心的金融消费环境。

重视保险的保障作用

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白瑞讲道:保险是化解未来可能发生风险的有力工具,为个人和家庭进行风险规划、提供风险保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风险给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

在购买保险时,消费者务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产品,以确保保险真正发挥其保障作用。切勿轻易相信他人或网络上的谣言轻易退保,退保会让家庭丧失保护屏障,得不偿失。

白瑞作出风险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要树立理性的金融消费理念,充分了解保险范围和条款,重视风险保障,切勿轻信谣言轻易退保,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坚守保险最大诚信原则

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李军讲道: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最大诚信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假、欺骗、隐瞒行为。保险合同在订立时、有效期间和履行过程中都要遵守此项原则。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费。

李军作出风险提示: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应认真对待投保单上的每一项内容,如实填写并亲自签名,切勿隐瞒重要健康信息,以确保保险能够真正发挥其保障作用。

保险三适当原则

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孙泉讲道:保险“三适当”原则,是将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金融机构应根据消费者的风险识别能力、保费承担能力等提供适当的产品或服务给适当的消费者。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时也要仔细阅读保险产品条款,比较不同产品,咨询专业人士意见,确保所选产品与个人情况相匹配。

孙泉作出风险提示:保险公司严格执行“三适当”要求的同时,也提示消费者应从自身保险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与缴费能力三方面进行自我评估,根据年龄、健康状况、职业、家庭财务状况、主要风险等情况分析保险需求,综合评估持续缴费能力,理性投保。

代理退保危害多

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王乙讲道: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保险产品已成为现代生活的必需品。构建和谐、安全的保险消费环境,需要保险公司与消费者携手合作。

“代理退保”的潜在风险:一是被诱导退保会导致保险保障缺失,在消费者年龄和健康变化后再想投保则面临保费上涨、拒保等风险。二是被“代理退保”会被收取高额费用,截留退保金,被要求转做非法集资,导致财产损失。三是被非法机构索要个人信息,会用于非法交易与借贷,受到黑恶势力骚扰恐吓,严重威胁个人信息安全与财产安全。

 “代理退保”的防范方法:一是保护自身信息安全,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要委托非正规渠道和人员代办保险业务。二是委托代办业务提供个人信息时应标注用途和日期,避免被非法利用。三是谨慎选择保险,慎重考虑退保,警惕“退旧投新”“高收益”陷阱。

王乙作出风险提示: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请选择正规渠道解决问题,谨防代理退保上当受骗,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次高管系列消保知识宣讲活动在员工和消费者之间均引发了很好的反响。一方面,高管亲自带头宣讲,极大提升了员工对消保工作的重视程度,更好地将消保内容融入日常工作当中;另一方面高管现身说法,也让消费者感受到企业对消费者利益的真切关怀,增强了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度,增强了消费者的金融消费信心。(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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