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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德生命人寿天津分公司 以案说险:充分了解保险责任 认真对待电话回访

发布时间:2024-09-17 访问量:1 次

典型案例

客户李某于2019年在保险公司购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交费20年,保险期间为终身。近日,李某拿着合同至保险公司退保,发现退保现金价值低于所交保费,对此不满,遂投诉。李某称当时业务员讲解时并未告知其保单中途退保有损失,接到保险公司新契约电话回访时,因为要着急出去办事,所以没有认真听回访内容就做了肯定答复。

案例分析

保单过了犹豫期后提前退保会有损失,若要降低自身的退保损失,方式比较多元,若消费者只是一时资金短缺,可以在不退保的情况下,通过产品的宽限期、保单复效、保单贷款等方式来缓解交费上的临时压力。

消费者在投保时应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考虑购买保险产品是否匹配,重视保单犹豫期权益及新契约回访环节,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提前终止保险合同。

风险提示

1.充分了解保险责任

不同保险产品提供的保险保障有所差异,具体保障范围以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为准。消费者应在投保时认真阅读保险条款,看清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的内容,根据自身情况,衡量是否符合个人实际需求,对于不太理解、释义模糊的概念及时咨询。

2.仔细了解退保损失

现金价值一般是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保险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保险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即退保金额。如果投保人过了犹豫期中途申请退保,可能会承担一定损失。投保时关于犹豫期”“现金价值表”“利益演示表的相关权益在保单条款及投保材料中通常会着重提示,消费者在投保签字确认前务必重点阅读。

3.认真对待电话回访

新契约回访是保险公司通过电话、电子或其他方式,针对投保人购买的保险产品是否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间、缴费情况、犹豫期权益、收益的不确定性、费用扣除项目及扣除比例等内容进行确认的服务过程,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环节。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消费者往往忽视、敷衍、甚至不愿意配合接受回访,这会使消费者失去一个更好地了解自己购买保险产品的机会,并有可能产生由于信息错误、退保损失等问题引发的一系列纠纷。因此,消费者在接到回访电话时应认真对待,如实告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富德生命人寿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