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Y先生2020年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近日有该公司业务人员电话通知Y先生,为回馈老客户,可以为其办理保单升级并约其线下见面。二人见面后该业务人员协助Y先生通过手机很快完成了“保单升级”。第二天,Y先生接到了该公司的新单回访电话,询问后,才知道业务人员昨天在其手机上操作的并不是“保单升级”,而是将其原保单退保后,用退保的现金价值为其重新投保了新的保单。
案例分析
《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第九条明确规定,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以及办理保险销售业务的人员,在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诱导、唆使投保人为购买新的保险产品终止保险合同,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合法权益。本案是典型的“退旧上新”销售误导行为,Y先生不仅失去了原有的保障,还因退保造成了经济损失。
风险提示
1、消费者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内容后签字,提前解除保险合同会有损失,如需办理退保业务,建议本人亲自办理并详细咨询有关情况,以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发现业务人员存在此类问题的,可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电话反映情况。
2. 消费者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任何情况下勿将账号密码交给他人登录操作,办理业务过程中通常会需要采用手机验证、人脸识别、签字等方式确认是否是消费者本人办理,切勿随意将手机、银行卡号、密码或者验证码等交给他人代为操作,将会带来较大风险。(北大方正人寿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