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台《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一条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消费者适当性管理机制,对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开展消费者风险认知、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将合适的产品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通俗来讲,就是把合适的产品通过合适的渠道销售给合适的客户。
2023年9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下发《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将保险销售行为分为销售前行为、销售中行为和销售后行为三个阶段,区分不同阶段特点,分别加以规制,从体系上要求保险公司对销售人员、产品进行分级管理并相互匹配,同时要求加强保险公司及保险销售人员的销售引导作用,以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从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保险销售行为,统一保险销售行为的监管要求。
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经常被消费者诟病“无用”,背后原因实则为产品与客户需求或风险承受能力不恰当的错配。琳琅满目的保险产品越来越受到金融消费者的关注,作为消费者要如何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呢?
1.明确需求:根据年龄、健康状况、家庭情况以及经济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考虑,选择满足自身需求的意外险、医疗险、重疾险、终身寿险、子女教育险、养老险等多种类型产品并合理分配购买比例。
2.合理规划:审慎评估持续缴纳保费的能力后合理选择缴别和缴费期,同时,根据自身风险偏好、损失接受程度、资产状况等评估风险承受能力,按需购买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等不同风险类型的保险。
3.谨慎识别:注意保险机构和保险销售人员的资质和信誉,以免遭受误导或欺诈。投保过程中要认真阅读条款,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理赔流程、除外责任等信息,慎重对待合同签署、风险测评、双录、回访等重要环节。
中信保诚人寿天津分公司温馨提示您:
在配置保险产品时,不要盲目跟风投保,应全面分析自身保障需求,充分评估个人缴费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合理进行保险配置,审慎选择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树立科学理性的投资观念,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信保诚人寿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