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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保险天津分公司 以案说险:细读保险条款,避免理赔纠纷

发布时间:2025-03-20 访问量:2 次

典型案例

赵女士此前购买了一份医疗险,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免赔额、赔付比例,以及特定疾病的理赔条件,并已如实告知。两年后,赵女士患上合同所约定的特定疾病之一,遂住院治疗,累计花费医疗费用5万余元。出院后,赵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期望能获得全额赔付。然而,保险公司经审核后表示,针对该特定疾病的赔付,需满足诸如连续住院天数达到10天及以上、特定检查项目结果符合特定标准等。赵女士实际住院天数仅8天,且部分检查结果未达全额赔付要求,因此只能按照部分符合条款的情形,给予一定比例的赔付。赵女士对此结果十分不满,认为自己只要所患疾病属于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范围,就应获得全额赔付,双方因此产生理赔纠纷。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在本案例中,赵女士与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存在较大分歧。赵女士认为,只要所患疾病在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范围内,就应获得全额赔付;而保险公司则严格按照条款中针对该特定疾病的赔付条件和标准进行审核,认定赵女士的情况未完全符合所有条件,故而只能给予部分赔付,这一差异极易引发理赔纠纷。

风险提示

1.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务必认真研读保险合同,尤其是对保险责任、免责事由、理赔条件等关键条款要充分理解。

2.关注疾病定义和赔付标准:对于医疗险等产品,合同中往往对赔付规定了具体的条件和标准,如免赔额、住院天数、检查结果要求等,消费者应重点关注这些细节,确保自己知晓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获得赔付。

3.及时咨询和沟通:如对保险条款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咨询,避免在理赔时因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纠纷。

4.留存相关证据:在就医过程中,要留存完整的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医疗资料,以便理赔时能够准确证明病情符合保险合同条款规定。(中邮保险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