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是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为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坚持好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消保理念深入人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运转,提升金融消费者满意度。
“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初的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其核心是“发动和依靠群众,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枫桥经验”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是党和人民群众共同创造的宝贵财富。在新时代“枫桥经验”为解决各类社会问题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思路,对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践行“枫桥经验”,纠纷多元化解
1.就地化解,高效便捷。“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是 “枫桥经验” 重要原则,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同样适用。通过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金融纠纷解决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2.多元协同,共护权益。“枫桥经验”强调社会各方共同参与治理。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金融机构、消费者、行业协会等需协同合作,各方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强大合力。
3.促进金融市场稳定。及时、有效地解决金融纠纷,有助于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秩序,为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4.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人民为中心的纠纷解决模式,让金融消费者感受到了尊重和公平,增强了消费者对金融市场的信任,促进了金融市场的良性循环。(平安人寿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