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融市场的日益繁荣,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吸引着金融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坚持“三适当”原则,不仅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金融需求,更是为了守护消费者的财产安全。
案例描述
郭女士听说自己的朋友李先生近期投保了一份养老年金保险,由于自己也有养老保障需求,于是便向李先生打听了解。通过李先生的介绍,郭女士感觉非常不错,也打算投保一份跟李先生一样的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通过与郭女士面谈及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发现为李先生制定的这份保险计划并不适合郭女士。李先生投保的这份养老年金保险年交保费10万元,交费年期5年,相较于李先生来说郭女士存在房贷还款压力,而且年收入情况与每年10万元的保费并不匹配,发现这一问题后工作人员即刻与郭女士进行沟通,并根据郭女士的实际情况结合其保险需求为其重新规划。通过调整交费期间、保费金额,最终郭女士投保了一款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风险提示
金融产品是兼具风险、收益双重功能的相对特殊的金融工具,但是由于每个消费者所处的人生阶段不同,所要解决的问题和达成的目标均有所差异,因此消费者应遵循“三适当”原则,在购买金融产品时,不盲目地为追求“高收益”而忽视风险,应做好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选择风险适配的产品。在投保保险产品时,应根据自身的保障需求、结合缴费能力充分评估并审慎选择。
作为金融机构,销售过程中应根据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财务状况等因素,向消费者推荐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金融产品,避免消费者购买不适合自己的高风险金融产品而遭受损失。(民生保险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