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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险天津市分公司 风险提示:车险“保障不足”可能带来的损失

发布时间:2025-06-19 访问量:3 次

案例介绍

赵先生为省钱仅购买交强险,觉得自己是拥有多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开车遵守规章制度,且商业险保费较贵,未投保商业车险。某日暴雨中车辆被淹,导致发动机损坏,报案后得知交强险不赔付车损,需自费维修,费用为6万元。赵先生不得不自行承担这笔费用。

风险点

1.低估风险,仅依赖交强险,忽视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等必要性。

2.未考虑地区天气等自然原因风险。

应对建议

1.车损险是指保险期间内,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造成的直接损失;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施救费用数额在被保险机动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2.商业车险建议覆盖三者险(建议保额300万元)、车损险及医保外用药责任险。

3.在车险险种覆盖全面的基础上,新能源车还应关注电池专属保障、智能驾驶保障等非车险产品以降低用车风险。(中国人寿财险天津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