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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险天津市分公司 风险提示:信息不实致拒赔—私家车营运风险

发布时间:2025-07-24 访问量:2 次

案情描述

张某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车险,私下从事网约车营运。营运期间发生碰撞事故,保险公司查证其接单记录及行驶轨迹,确认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且未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条款,保险公司商业险部分拒赔,张某自行承担十余万元维修费。

风险提示

1、如实告知车辆用途:私家车变营运车(如网约车、顺风车)导致事故概率上升,需及时变更保单用途并补缴保费;

2、关注条款免责项:保单明确约定“使用性质变更未告知”为免责情形,变更前应咨询保险公司;

3、主动更新车辆信息:车牌变更、转让过户等需同步通知保险公司,避免出险时因信息不一致拒赔。

中国人寿财险天津市分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筑牢财产安全防线:

1、渠道正规化:仅通过官网、官方APP、持牌代理人投保,警惕“返利”“赠礼”等诱导话术;

2、信息透明化:如实填写投保资料,车辆、房产等标的变更立即告知保险公司;

3、维权合法化:遇理赔纠纷直接联系保险公司或银保监会投诉(12378),远离“代理退保”“索赔中介”等黑产陷阱。

财产险的本质是风险转移而非投资获利,消费者需坚守“三不原则”——不信高利诱惑、不造假骗赔、不隐瞒风险,方能有效保障自身权益。(中国人寿财险天津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