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服务中,我们常遇到消费者因投保时忽视健康告知,导致后续理赔受阻的情况。尤其是在爱健康保险这类以保障健康为核心的产品投保中,健康告知更是决定未来能否顺利获得理赔的“关键一环”。今天,带大家看清健康告知的重要性,避免踩坑。
典型案例
2023年3月,王先生为自己投保了某款爱健康保险(百万医疗险),在填写健康告知问卷时,看到“是否曾被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的问题,他犹豫了——自己3年前体检时曾查出血压偏高,医生建议通过饮食控制,之后没再复查,也没拿过药。王先生觉得“只是轻微偏高,不算正式确诊”,便勾选了“否”,顺利完成投保。
2024年1月,王先生因突发脑梗死住院治疗,出院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共花费12万元。保险公司在理赔调查时,发现了王先生3年前的体检报告,报告显示其当时血压值为 160/100mmHg(已达到高血压2级标准),且医生在报告中注明“建议定期监测血压,必要时药物干预”。
基于此,保险公司以“王先生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既往血压异常情况,违反了保险合同中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作出了“拒绝赔付保险金,同时解除保险合同”的决定。王先生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但经核查,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合法合规,最终王先生的诉讼请求未获支持,不仅没拿到理赔款,还失去了保险保障。
案例剖析
这个案例中,王先生并非故意“骗保”,而是对“健康告知的范围”存在误解——他认为“没被医生正式确诊为高血压,就不用告知”,但实际上,健康告知问卷中询问的“是否曾有血压异常”,不仅包括“已确诊的高血压”,还包括“未确诊但体检中发现的血压偏高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保险人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王先生的血压异常情况,会影响保险公司对其健康风险的评估——若当时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其提供近期体检报告,或对高血压相关并发症进行免责,甚至可能拒绝承保;但王先生选择隐瞒,最终导致理赔失败,得不偿失。
健康保险的核心是“风险共担、雪中送炭”,而如实告知是保障这份“约定”有效的基础。投保健康保险时,多花几分钟认真核对健康告知,看似麻烦,实则是在为未来的理赔“扫清障碍”,让保险真正成为您和家人的健康保障。(阳光财险天津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