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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天津分公司以案说险宣教案例系列

发布时间:2023-10-21 访问量:1026 次

典型案例1-冒充阳光业务员(根据真实案例改编):

地点:山东某地

叩叩叩,敲门声响起,张阿姨起身开门。门外一位身着西装的男士自我介绍道:阿姨您好,我是赵**,是阳光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随即出示了阳光业务员工牌给张阿姨。业务员告知客户本次来意为:拟对张阿姨进行售后回访。赵某要求客户展示其全部保单,简单讲解取得信任,指出客户其名下有一份保单如继续持有将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建议客户退保,并向其详细介绍了其他保险公司“最新款”的保险产品。涉及旧保单退保、重新购买新保单,客户表示要考虑一下,予以暂拒。

事后,张阿姨拨打了95510的客服电话,向公司询问赵**的业务员的具体信息,95510客服人员告知确有该工号与姓名的业务员,系阳光天津的业务员且为女性,与客户所述业务员外形性别及籍贯完全不符,系为冒充公司业务员,建议客户不要相信该业务员,有任何问题要及时与自己的保单服务人员进行联系或者直接拨打95510。

诈骗手法:

骗子采用冒充公司业务员的做法,与客户进行交流,怂恿客户退旧买新,损害客户利益。

防范措施:

1.客户可以通过业务员身份证与工牌信息进行核对,确认为同一人,必要时还可以拨打95510确认业务员身份;

2.保险公司业务员不可多家入职,不能销售非本公司产品及非保险金融产品。

典型案例2-黑产代理退保(根据真实案例改编):

小王最近认识了一位“能人”刘某,是他的邻居介绍给他的,邻居说他的保单,通过这位能人,最终全额退保了,不过需要支付一定的服务费。小王听了之后很心动,保单买了好几年,一直用不上,还得年年交保费,如果能付出一点劳务费,就把保单退了,把保费全都拿回来,似乎也不错。

刘某约了小王,向小王宣讲了保险无用论,告知小王交的越多损失的越多,提出其所属公司为专业退保公司,保证全额退保,诱导小王提供了保单及身份证等资料并授权代理退保。刘某指导小王以维权的名义多次向保险公司、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同时阻止小王直接与保险公司沟通,由刘某代为与保险公司联系。通过一系列不正当手段,达到全额退保的目的。

最终,小王既损失了保险保障,又损失了金钱,同时还有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刘某则达到了借此谋取利益和获得客户信息的目的。黑产代理退保,成为披着维权外衣的黑色产业链,损害了保险行业的声誉,扰乱了正常经济秩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甚至是诱发违法犯罪行为。

诈骗手法:以专业退保,全额退保为噱头,谎言欺骗唆使消费者退保且代理退保。通过不合法的手段获取证据或捏造事实要挟退保,谋取高额手续费、服务费。

防范措施:

1.客户需要增强个人信息保密意识,不外借身份证给陌生人,不随意变更保单信息;

2.关于保单问题尽量亲自与保险公司沟通,根据个人需求决定保单是否留存;

3.“代理退保”并非合法职业,莫信天上掉馅饼,小心地上设陷阱。(阳光人寿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