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险费是被保险人获得保险保障的对价,投保时可以选择趸交或期交。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费的,投保人须在保单周年日缴纳足额保费,未支付当期保费超过约定的期限(一般为六十日),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缴费方式一般为现金、银行转账等。现金方式需客户到保险公司交纳,转账方式则是保费存入客户指定的签约银行卡,保险公司通过银行转账代扣保费。业务员不得代收保险费。
案例分析
客户李先生投保一份交费期限为20年的重疾险,首期交费后第二年,业务员王某告知该保险公司经营出现问题被收购,需将保费转至另一家保险公司。客户因与业务员较为熟悉,比较信任,就将现金直接交到业务员手中。连续交费两年后,李先生的子女因一直未见过交费单等凭证产生疑虑,劝说李先生打客服电话询问。李先生这才发现当年业务员早已离职,编造谎言,欺骗客户重新购买新保单。现原保单已超过复效期限,而新保单也并非重疾险。
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章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保险公司在临近交费期时会通过短信等方式提醒客户交纳保费,客户也可拨打公司统一客服电话进行咨询,切勿轻信他人片面之词。(华泰人寿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