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工作人员,打着“P2P清退回款”“消除不良征信”“受理投诉”等旗号实施诈骗。
2022年7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警惕,增强反诈意识和识别能力,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今天为大家分享伪造金融监管部门文件实施诈骗案例,希望金融消费者引起注意,避免上当受骗。
伪造金融监管部门文件实施诈骗形式:
不法分子冒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名义,通过电话短信、快递信函、互联网等渠道,发布“P2P出借人风险专项清退通知”“金融平台清退通知”等虚假信息,引诱投资人通过所谓“官方回款渠道”进行“清退登记”。投资人注册登记后,不法分子再以需要缴纳保证金等作为回款条件,诈骗投资人钱财。
常见作案方式:
第一步: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者的个人身份等信息,冒充国家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给受害人邮寄快递或者直接打电话。
第二步:编造银行卡洗钱、消除不良征信等理由,同步发送伪造的机关单位官网、通缉令、财产冻结书等,对受害者进行威逼、恐吓,以使受害者相信和就范。
第三步:对受害者进行深度洗脑,以帮助受害者洗脱罪名、请退回款为由,要求受害者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或者诱骗受害者将名下账户所有钱款转账至所谓的“安全账户”,从而达到诈骗目的。
典型案例:“国家机关单位”寄来的快递,暗藏玄机
近日江西赣州的董先生收到了一份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名义寄来的“红头文件”,文件内容大意为,要为某平台的部分投资人办理“清退回款”事宜,由于董先生此前在某非法投资平台上被骗了10万元,见到可以办理“清退回款”,就立即扫码加入了“清退维权”群。
受害人表示,当时看到信封上有“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专用章,还是红头文件,并没有产生怀疑,想着可以追回之前被骗的所有投资费用,董先生就准备按照群里“客服”的指引,缴纳投资款的10%作为保证金。
就在董先生准备筹集保证金时,警察找上门了,阻止了董先生的转账。据警方介绍,原来这个所谓的维权群里,除了董先生,其他人都是托。案例中提到的所谓“扫码退费”等陌生快递,其实都是诈骗分子费尽心机想出来的新型诈骗套路。
在警方的及时干预之下,江西的董先生避免了再次上当受骗,但值得警惕的是,此类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工作人员,打着“消除不良征信”“受理投诉”等旗号实施诈骗的新型诈骗案件,广大金融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反诈意识和识别能力,避免资金损失。(平安人寿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