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保监会:不能错误地理解只有大专学历才能卖保险

2013-02-05 访问量:1197 次
    “不能错误地理解只有大专学历才能卖保险,或者大专学历是保险销售人员的最低要求。”保监会中介监管部主任孟龙2月1日向参会媒体强调。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公布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部分媒体在解读《办法》相关规定时,产生了一定的偏差。1月24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曾对《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作出解释。2月1日,保监会再次专门召开媒体通气会,针对《办法》中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对学历要求采取区别政策
 
    此前,部分媒体对《办法》中规定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该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所质疑,认为将会对现有的营销员队伍产生冲击。
 
    孟龙指出,《办法》实际上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采取的是有区别的学历政策。大专是其中一项比较高和导向性的要求。各地保监局可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和保险市场以及教育发展水平,适当调整学历要求,包括可以确定为初中、高中,“在部分特殊地区和贫穷地区,甚至可以考虑降分或者免考”。
 
    这点在《办法》第11条有所体现。《办法》规定,“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适当调整辖区内资格考试报考人员的学历要求,有关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
 
    据介绍,2006年以前,保险销售人员从业资格最低学历要求是高中,这个要求在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运行起来有些不现实,所以监管部门从2006年起,把最低要求改为初中。但是,随着学历要求的降低,保险营销员队伍迅速膨胀,大量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保险销售人员很难适应经济发达城市保险市场发展的要求,不能满足城市保险消费者的需求。
 
    “实践证明,各地经济社会、保险行业和教育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如果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无论初中、高中还是大专,都很难完全符合不同地区、不同市场和不同消费者对保险销售人员的要求。”孟龙说。
 
    提高学历不影响公司经营
 
    针对有媒体提出提高学历要求可能会对公司经营成本以及增员造成影响,孟龙指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并由市场来决定,与提高从业人员学历要求无太大关系。
 
    “在前段时期,受全球金融危机、劳动力供求等多种因素影响,招人难在许多行业都比较普遍,增员难与《办法》的颁布和实施也没有联系。”孟龙表示,保险公司把好准入关,选择更合适、更高素质的人才,适当加大投入支持力度,提高销售队伍待遇和保障,反而有利于吸引人才,稳定队伍。
 
    孟龙进一步指出,保险公司普遍长期依赖单一的、人力规模带动业务增长的营销模式,大进大出,队伍不稳,素质不高,大量人员流失,产能下降,不利于保险公司控制成本。实行有区别的学历制度,有助于引导保险公司分地区、分产品、分客户对销售人员实行细化管理,队伍更稳,服务更好,产能更高,有利于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有利于提高产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稳妥衔接确保市场稳定
 
    孟龙指出,《办法》实施后,保监会将会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政策。《办法》实施前获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可继续从业。《办法》的实施对现有持证人员,包括大专以下学历者,都不会造成影响。在政策的衔接上,保监会将会设定足够充裕的过渡期,保持市场和队伍稳定。
 
    据孟龙介绍,保监会还将研究制定保险销售队伍素质评价体系,实施保险销售人员素质持续改善计划。引导行业有关机构、社会组织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合作,建立保险营销职业教育体系。下一步,行业协会还将探索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分级分类资格管理。
 
    “为了保证《办法》在基层落到实处,我们要求保监局根据保监会的原则要求和指导意见,在2013年7月1日《办法》实施前制定具体办法。”孟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