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资产负债管理
2013-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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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举行的2013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提出,将设立保监会资产负债匹配监管委员会,强化资产负债管理的硬约束,相对弱化比例监管。随后,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1月28日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通报暨培训会议上再次强调,要以保监会资产负债匹配监管委员会为载体,推动公司建立资产负债管理机制,实现产品开发和投资运作的协调互动。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进入深度调整期,保费收入增速趋缓,加上资本市场形势严峻,保险资金运用面临较大压力。收保费已不能作为保险公司盈利的唯一来源,良好的资产管理能力对保持保险公司持续盈利水平起到越来越关键的作用。而保险资产负债不匹配的问题,也成为影响行业和部分公司发展的重大难题。
目前寿险业的资产负债不匹配,主要体现在收益率不匹配和期限不匹配两个方面。收益率要达到匹配,资产收益在负债久期内就要覆盖负债成本,但由于保险负债成本是既定的,而资产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目前保险资金的运用收益率为3.39%,相比5.5%左右寿险产品精算的假设收益率,存在收益缺口。
目前,我国保险业15年以上资产负债匹配的缺口约为1.95万亿元。由于目前保险投资久期偏短,例如债券市场长期产品较少,因此对于负债期限长达15-30年甚至终生的寿险产品,难以找到合适的资产负债匹配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匹配会带来流动性风险和再投资风险,尤其在低速发展的寿险业,流动性风险会更加显著。
无疑,监管机构高层在两次会议上的明确表态,表明监管层已经开始高度重视解决保险业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拟通过有效机制“督促”保险公司积极应对,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潜在的资本回报率下降带来的资产负债错配的系统性风险。
一位保险分析师说:“虽然尚不清楚资产负债匹配监管委员会具体将如何运作,但委员会的设立显然对整个保险行业在风险控制的重视和加强上都会有促进作用。虽然每家公司都在谈要做好风险管理,但从资产负债久期的匹配情况看,效果并不理想。”
对于弱化比例监管,有专家表示,投资新政陆续推出以来,保险资金可运用的投资渠道明显增多,没有必要逐一进行比例监管。
“相对一刀切的资金运用监管,适度放松比例对保险公司来说是好事。有的保险公司做得好,为何不能多投资一些。”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秘书长郑伟说。
事实上,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渠道始终在不断拓宽中。过去保险公司投资渠道仅限于银行协议存款、债券、股票、基金等,这些投资渠道的效益过多依赖资本市场的涨跌,波动性较大。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开始把不动产纳入保险资产配置范围,不动产投资的资产特性为长久期、收益平滑稳定,能够缓解保险公司目前资产久期过短的窘境。2012年,保监会出台的一系列投资新政中,股权投资新增现代农业、能源、资源行业等三个领域。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对保险公司亦是蕴含着大量的投资机遇。
“对比1995年出台的《保险法》有关保险资金运用的严格规定,目前随着保险相关政策逐步放开,主流的投资渠道已经越来越多了。”郑伟表示,这些投资渠道将有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收益水平,缓解资产负债匹配压力。
但是,高收益同时伴随着高风险。投资新政的推出,迫切需要更为完善的市场主体内控机制和更为健全的外部监管机制。资产负债匹配监管委员会的推出,被市场人士解读为监管机构在微观上放松对具体投资行为的管制,宏观上加强对投资总量和结构进行有效监管,是更为市场化的务实举措。
有市场分析人士说:“资产负债匹配委员会机制的建立,就像‘给孙悟空松绑的同时,又戴上一顶紧箍咒’。而这顶紧箍咒的要义,则是以偿付能力监管和内控责任机制为核心的一整套的制度体系。”
不过,单靠外部政策法规单方面的约束,并不能自动改善全部市场主体资产负债错配的困境,保险公司自身的风险意识和执行力才是关键。如何善于发现市场机遇,使资产组合在预期收益最大化的同时有效预测和控制风险敞口,是保险公司下一步需要努力的方向。
除了改善投资组合,控制负债成本也是改变保险业资产负债错配的另一方式。由于传统寿险产品期限较长,但寿险中占比近80%的分红险随时可能面临退保风险,保险公司应在加大保障型保险产品与改善期缴产品结构比例的角度进行优化,在资产配置上应充分考虑到负债端的久期结构,从而降低负债久期,达到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