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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行协五领域大有作为

2013-10-23 访问量:598 次


地方保险行业协会在加强会员单位带头诚实守信,切实维护消费者和会员公司单位的合法权益上可以起到多方沟通、平衡协调的作用。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业社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地方保险行业协会在工作职能的发挥上,有着不同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地域特色。目前,地方保险行业协会在五大领域大有可为: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公平竞争市场;加强守信维权,保护合同双方权益;加强教育培训,培养高端素质人才;加强宣传沟通,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加强争议调解,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加强行业自律
 
    建设公平竞争市场
 
    地方行业协会通过组织会员单位签署行业自律公约、守则、指引等,建立健全自律体系,规范会员公司经营行为,建设一个公平竞争,合法规范的市场。针对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实施以下治理工作:
 
    一是强化车险市场自律,规范产险市场秩序。由行业协会牵头,建立行业车险自律领导小组,通过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发挥沟通、协调、监督作用;并请各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各种方式公开向社会作出严格执行车险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比例承诺,加强佣金支付管理,严格规范车行代理业务,规范新车购置价和修理工时、配件费行业标准等。
 
    二是综合治理销售误导,规范寿险市场秩序。针对可能存在的销售误导和银邮业务中的违规问题,成立治理销售误导专项检查小组,组织各会员单位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在全省市范围内对银行代理网点进行拉网式暗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要求会员单位立即整改。
 
    加强守信维权
 
    保护合同双方权益
 
    地方保险行业协会在加强会员单位带头诚实守信,切实维护消费者和会员公司单位的合法权益上可以起到多方沟通、平衡协调的作用。
 
    一方面,对于保险消费者来说,地方行业协会在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又承担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在消费维权中引导、发挥行业协会懂专业、懂技术的优势作用,通过互动和协调,通过联络站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保险消费者协调解决困难,真正保护好消费者利益。
 
    另一方面,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地方保险行业协会可以积极与司法、公安等部门协调,加强反保险欺诈工作,积极争取行业应有权益。加强行业信息共享,组织搭建反欺诈信息平台,指导行业建立反欺诈数据库,根据市场情况及时通报欺诈案件、发布风险信息;收集、整理各类欺诈案件和欺诈行为的特点;研究制定反保险欺诈措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发现各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欺诈案件调查和协查制度。
 
    加强教育培训 
 
    培养高端素质人才
 
    企业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竞争,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地方保险行业协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会员单位的实际需求,积极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推动保险人才的培养,为保险业发展提供有效的人力支持和充足的智力保障。
 
    一是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在职教育。引导建立保险业在职教育制度,推进保险继续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行业职业道德教育制度,研究制定行业培训规划,探索开展营销员培训、后续教育等行业性培训项目;开展各种专业资格考试和认证,为建立和完善保险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制度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是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共建。建立保险业与教育部门合作共建的长效机制,鼓励保险机构以设立奖学金、提供教学实习基地、开展研究项目、举办培训班等方式与高等院校合作,鼓励保险从业人员在职进行学历教育。发挥联系业界和学界的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推动保险理论研究、促进高校保险专业课程建设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加强宣传沟通
 
    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首先,地方保险行业协会在行业宣传上,可以整合各种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社团的交流平台,加强对外宣传交流。一是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着力宣传保险业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例以及改革发展的新进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合作。借助新闻媒体的强大社会效应,加强与其沟通和协作,宣传工作和宣传活动要形式多样、体裁要新颖。三是抓住有利宣传时机。保险宣传要及时反映保险业在应对自然灾害,抵御风险上的突出成效,反映保险业发展目标、方向和在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引导和争取社会各界关注保险业的发展进程及历史使命。
 
    其次,地方保险行业协会在对外沟通上,承担着处理好社会、行业、公司、保险消费者之间关系的重要课题。一是积极收集会员单位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发挥自身贴近行业、贴近市场的优势,反映行业呼声,提出行业诉求,尤其是在农业保险、大病保险、税收减免等各项政策争取中,协会要积极有为,争取保险的地位,发出行业的声音。二是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积极反映行业发展成绩和存在困难,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保险业的关心和支持,加强与银监、公安、法院、消协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处理行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加强争议调解
 
    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目前,地方保险行业协会的争议调解功能尚未完全发挥,可以通过以下举措,进一步增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
 
    一是成立专门调解处理委员会。作为全行业合同纠纷调解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调解委员会由所有会员单位共同参与。调解中心负责落实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决策,对调解员进行日常管理,组织开展调解,解决调解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是逐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流程。在广泛征求会员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各会员单位签订《纠纷调解处理委员会自律公约》,以此形成了规范化的运行流程,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积极争取有关各方的支持。请会员单位在拒赔通知书上将调解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告知客户,通过这一方式直接把调解机制告知最希望解决合同争议的客户;与保险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联系,将其受理的投诉案件转交调解委员会,转入调解程序以提高调解机制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