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频发 巨灾保险加速推进
20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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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新疆于田7.3级地震,造成45万余人受灾,23万余间房屋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10.8亿元。来自中国地震局网站的统计表明,自2008年汶川8.0级地震以后,2009年至2013年,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发生5级以上的地震分别为36次、29次、24次、21次和43次。有专家称,我国已进入地震活跃期,而据气象专家表示,“这个活跃期还将持续下去。”
每一次大灾过后,巨灾保险的呼声都变得异常急迫和响亮,保险行业在巨灾保险的建设上正加紧脚步。日前,中再产险购入RMS中国地震人身伤害模型,使其手下的巨灾模型达到了6个,进一步加强了中再产险对巨灾风险的评估能力及管控实力。
巨灾模型为巨灾再保险保驾护航
“再保险是国际上一种最典型的巨灾风险分散方式,而巨灾风险又是推动现代再保险发展的重要因素。作为‘保险的保险’,再保险的特性赋予大数法则更深层次的内涵,使巨灾风险能够跨时间和空间实现分散,因而又被称为是‘巨灾保险的枢纽和核心’。”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培育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了再保险在巨灾保险中的意义所在。
中国是世界上巨灾风险最集中的国家之一。巨灾风险的管理和评估水平将直接影响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的进程。而巨灾模型在这一过程中又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财产再保险公司总经理助理陈森向《中国保险报》介绍,为了更好地发挥再保险在巨灾保险中的保障作用,目前中再产险共购入6个不同类型的巨灾模型。其中涉及地震的有RMS中国地震财产损失模型、AIR中国地震损失模型以及RMS中国地震人身伤害模型。
陈森介绍,巨灾模型的作用是对巨灾风险进行量化评估,根据模型产生的风险累积数据,可以计算出五年一遇、十年一遇、百年一遇等不同类型巨灾的期望损失。同时,陈森也表示,模型提供的数据只是参考,之所以购入不同公司的同类型模型,目的就是通过参考不同模型提供的结果,让公司的决策和风险评估更加客观。
陈森认为,巨灾模型对于巨灾保险的意义体现在两点:一是有模型作为依据,使巨灾风险的评价有了量化的依据;二是体现在市场化的保险公司对于巨灾风险的控制能力上,通过巨灾模型对公司决策者提供参考,做好巨灾风险管控。
巨灾保险试点有条不紊
据了解,国外通常在一次“大灾难”之后的两年就能建立起本国巨灾保险制度,而在中国,这一步似乎走得有些缓慢。
早在2004年,中国保监会就曾联合中国地震局、财政部等部门共同成立了地震保险课题组,基本完成了中国家庭财产地震保险方案;2010年,由保监会牵头开展的“建立巨灾保险制度”课题研究中,地震保险方案作为课题研究成果之一被提出;直到2013年9月,呼声已久的巨灾保险终于浮出水面,深圳、云南两地先行试点,加快了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立的步伐。
两地试点的巨灾保险侧重各有不同,云南主要探索以地震为主的巨灾保险,而深圳则更侧重于综合巨灾保险。目前,两地的巨灾保险制度正在推进当中。
深圳保监局人士透露,2013年12月30日,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巨灾保险方案》,意味着巨灾保险制度在深圳率先建立。
该制度由政府巨灾救助保险、巨灾基金和个人巨灾保险三部分组成。政府巨灾救助保险由深圳市政府出资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用于巨灾发生时对所有在深圳人员的人身伤亡救助和核应急救助;巨灾基金由深圳市政府拨付一定资金建立,主要用于承担在政府巨灾救助保险赔付限额之上的赔付,且巨灾基金具有开放性,可广泛吸收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个人巨灾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相关巨灾保险产品,居民自愿购买,主要满足居民更高层次、个性化的巨灾保险需求。
深圳保监局人士表示,该方案通过审议并通过之后,后续的运行情况正在着手实施。至于具体的保险产品何时出炉,还有待保险公司的公布。
云南地震保险与深圳巨灾保险的试点工作几乎同步进行。据了解,“云南省政策性民房地震保险”研究课题经过两年的研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并开始在楚雄探索试点。试点工作由云南省政府和当地两家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和诚泰保险)合作进行,承保模式与农险类似,为当地居民的房屋提供地震损失保险。
云南保监局相关人士表示,云南首款地震保险产品正在申报,试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当中。
地震保险产品仍待突破
作为巨灾之一,地震给人们带来的危害除了人身安全外,财产安全也是很重要的部分。
据了解,目前国内大多数长期寿险产品都支持地震保障,而大多数财产险通常都将地震列为免责范围。财产险中,地震保险更多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
之所以存在上述局面,主要是因为地震作为偶发性的巨灾风险,保险经营中的“大数法则”在地震风险中难以运用,使地震成为商业保险不敢触及的领域。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推出的地震保险产品比较少。2013年10月,平安产险推出一款“平安地震保险”,这款一年期的产品共有A、B、C、D四款,保费从80元到499元不等,地震保险损失保额从20万元到150万元不等。
平安产险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向《中国保险报》表示,之所以推出这样一款保险,是因为近年来中国地震频发,地震保险的需求强烈,适时推出地震保险,以期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保障。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此举跟我国正在建立的巨灾保险制度没有必然关系。
据了解,此款保险是平安产险的首款地震财产险,既保障房屋及家庭财产因地震造成的损失,又保障因地震引起的人身意外伤害。但其对于投保房屋作出了限制,只允许为钢混或砖混结构的住宅进行投保。
通过搜寻,除了平安地震保险外,鲜见其他商业保险公司专门针对地震的保险产品。
针对巨灾保险框架下的地震保险产品,目前,云南人保财险和诚泰保险的地震保险产品已经在申报过程中。人保财险副总裁王和在去年10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人保财险在云南的地震保险由政府投保,标的为农村居民住房,在楚雄市先行试点,并设立省级地震保险平衡基金。据悉,在申报的方案当中,农村居民户的保险费支出由政府财政全额负担,其中省级财政负担比例为80%-90%,州级财政补贴保费的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