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步入全新历史机遇期
201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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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会议指出,保险业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具有巨大潜力。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能够帮助企业和群众对冲经营和生活中的风险、增强安全感,激发社会创造创业动力,有利于增加就业、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可以一举多得。
建设现代保险服务业,是国家对保险业的崭新定位。保险业的功能被推至一个全新高度——作为一种现代经济补偿制度安排和风险管理基本手段,保险业对整个国家经济增长、社会稳定、政府转型、民生福祉等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针对如何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五大方面:一是促进保险与保障紧密衔接,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二是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三是通过保险推进产业升级;四是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五是深化保险业改革开放。
对比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十条”),可以发现,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将保险业的发展置于更为广阔的空间,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表达了更高的期待。如“国十条”提出,“要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而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保险业的要求变为“促进保险与保障紧密衔接,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仔细分析,“完善”有补充之意,而“支柱”则代表不可或缺。两相对比,足见对保险业的功能地位更加重视。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近期曾表示:保险业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可以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大有作为。这与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保险业的最新定位是一致的。保险业在完善现代金融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农业保障体系、防灾减灾体系以及社会管理体系等“五大体系”中正发挥应有作用。为适应国家对保险行业的新定位、新期待,保险业必须抓住新的发展机遇,加速自身改革发展的步伐。
首先,打铁还需自身硬。未来,保险业要继续全面深化改革,激活价格要素,深化费率形成机制改革,为老百姓提供质优价廉的保险产品;保险业要不断探索创新,形成更高效率的商业模式,降低经营成本,真正做到让利于民;保险业要转变经营理念,将保险消费者的利益置顶,提高服务水平,将服务变为核心竞争力;保险业还要提高专业化运作能力,努力提高保险投资收益率,为履行风险补偿职责提供坚强后盾。
其次,进一步深化保险业改革和发挥保险业的功能作用,必须在更大范围内争取财政税收等部门的政策支持,为推进保险业各领域具体改革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第三,保险业还要积极参与培育全民保险意识。连续两年的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重新树立了保险业的社会形象;保险上飞机、进学校等,也让更多的老百姓认识、了解了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目标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参与。
可以说,保险业发展的新的巨大空间已经打开。中国保险业正步入全新的历史机遇期。正如项俊波所言,未来10-20年,我国保险市场有望实现保费收入跻身世界前2位,行业总资产在金融业总资产的占比达到20%的发展目标,以保险深度、保险密度等指标衡量的保险业综合影响力将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旨在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意见或在近期出台。这将进一步推动保险业以全新的面貌参与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棋局中。
前景广阔,现代保险服务业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