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魏迎宁: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精神 积极推进巨灾保险发展
201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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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十条”明确提出,要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要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这要求我们,必须强化巨灾保险意识,加快推动巨灾保险发展,充分发挥其在风险管理和灾害救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目前,保监会已经与有关部委合作,组织开展了巨灾保险制度研究。近年来,保监会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大力推动巨灾保险在地方层面破题开局。2013年9月,保监会批复了云南、深圳地区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其中,2014年6月,深圳市推出由政府巨灾救助保险、巨灾基金和个人巨灾保险三部分组成的巨灾保险制度。目前,上海、浙江、四川等地正在积极筹划建立地区性的巨灾保险机制。其中,2014年6月,上海市颁布了《上海市农业保险大灾(巨灾)分散机制暂行办法》,建立了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多层分散、持续经营的农险巨灾体系,以“无形的手”为主,“有形的手”为辅,全力推进农业保险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尽管我国在推动巨灾保险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国巨灾保险起步较晚,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保险业在应对巨灾方面的作用还没有有效发挥。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动巨灾保险立法,提高巨灾保险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构建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续推动各地的试点工作,从单一灾害着手循序渐进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建立规范的巨灾保险数据库,研究开发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巨灾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