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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保监局提出“四个强化”,防范银邮机构代理保险业务风险

2013-09-04 访问量:1225 次
  天津保监局提出“四个强化”,防范银邮机构代理保险业务风险:一是强化销售人员资格管理,督促机构严格落实我局“银邮机构代理人身保险业务销售人员分级管理制度”等监管要求,确保销售人员具备相应从业资格。二是强化培训管理,要求银邮代理机构加强销售人员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培训,并严格审核产品培训课件,从源头防范误导销售风险。三是强化代理保险业务内部监督检查,明确检查内容、频度、标准等具体要求,切实加强各环节风险控制。四是强化客户投诉管理,建立健全投诉应急处理机制、投诉档案管理及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等制度,妥善处理客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