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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完善电话销售业务禁播管理

2013-09-04 访问量:1217 次
  近期,天津保监局指导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了《天津市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禁播实施办法(试行)》,对电销业务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设定禁播范围,包括主动要求请勿再次拨打的客户以及天津保监局、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和其他有关部门转发给保险公司的禁播客户;二是明确禁播时限,应不少于一年;三是完善系统管理,各公司应在号码屏蔽系统对禁播号码进行登记;四是对外公布“电销禁播”群众投诉专项电话,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