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管理问题值得关注
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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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保监局深入排查辖内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风险及管理情况,发现五方面问题值得关注:一是保险销售人员与公司的法律关系多为“代理制”,管理模式相对较为松散,营销团队出勤率和活动率较低,导致公司风险管理的难度较大。二是伴随放开前端、简化审批等简政放权措施的深入推进,大量专业中介集中进入市场,部分机构风险意识不强、内控管理不严、风险承受力差,加之资本和人才储备不足,难以对营销团队进行有效管控,发现和处置风险能力亟待提升。三是非保险金融产品种类繁多、销售形式多样且涉及第三方机构,保险公司和监管部门受制于法定权限,在风险预判、调查取证、事实认定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风险发现和处置较为滞后。四是目前公司发现销售人员私自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处理方式常为解除代理协议,销售人员离职后往往很难再联系,客户诉求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易将原来累积的风险直接转嫁到公司。五是部分公司允许和鼓励销售人员以介绍客户的形式,或引导客户借助APP客户端、移动互联网等途径间接销售第三方理财机构(多为股东或集团所属机构)的非保险金融产品,有意模糊介绍客户与推荐销售的概念与责任边界,通过打政策“擦边球”逃避监管,易引发风险的跨界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