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保监局联合交管部门推动驾驶证自学直考工作
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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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保监局与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驾驶证自学直考车辆交通事故处理及保险理赔有关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相关工作。一是明确自学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学习驾驶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理赔。二是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提示自学用车被保险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将自学车辆信息通过市保险行业协会向保险公司通报,保险公司根据需要对车辆信息进行核查。三是建立自学直考交通事故协调处理机制,共同研究处理相关具体问题。在此基础上,两局共同组织了自学直考人员交通事故处理演练,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全程参与,现场进行模拟查勘定损,为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