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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信息化“力量倍增器”作用为保险业加快转型发展铺就“快车道”

2012-11-20 访问量:1267 次
  当前,保险业的信息化建设还存在比较明显的“瘸腿”现象,主要是行业性的信息化建设滞后于企业的信息化。
 
  行业信息化建设,扫除了江苏保险业信息共享的盲区,提升了行业经营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和保险监管效率,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技术支撑,积累了省域保险经营数据,为跨行业信息交换提供了数据通道。
 
  充分认识加快保险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保险业是信息密集型产业,大力推进保险行业信息化,促进行业监管、自律、协作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是实现保险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战略举措。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各保险公司基本实现了核心业务系统化、信息处理集中化、基础建设网络化和运维治理规范化。2011年,全国保险业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投入达85.7亿元。
 
  保险业的信息化建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保险企业内部的信息化,二是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当前,保险业的信息化建设还存在比较明显的“瘸腿”现象,主要是行业性的信息化建设滞后于企业的信息化。江苏保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由于缺乏信息共享平台,各公司的信息相互割裂,数据得不到有效整合,阻碍了行业经营管理向精细化转变,也影响了保险消费者的体验。
 
  从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发展经验以及我国银行证券业走过的历程来看,行业信息化建设对推动行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为企业信息化创造良好环境。通过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制定行业性的统一标准,有利于推动各个保险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二是提高行业运营管理水平。通过行业信息共享平台,形成数据中心,为保险精算和区域性特色产品开发提供数据支撑,建立高风险客户数据库,为反保险欺诈提供技术支持,也有利于消费者便捷地掌握保单信息,防止不法分子进行保险诈骗。三是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和水平。由静态监管转为对保险经营全过程的动态跟踪,消除监管部门和保险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四是构建跨行业数据交换通道。使保险业与社保、医疗、交管、征信、反洗钱等部门的信息交换更加通畅,发挥保险业社会管理的功能。
 
  江苏保险业信息化建设的
 
  思路及主要举措
 
  加快保险业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和保障保险业的发展,既是江苏实现“两个率先”这一重要省情对保险业的客观要求,也是全省保险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扭转长期以来重规模轻效益、重速度轻质量、重销售轻服务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实现经营管理精细化,提升客户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
 
  江苏保监局立足把江苏建成全国保险信息化科学发展先行区这一总体目标,落实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监管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规划,对全省保险业的行业信息化建设进行了科学规划,大力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开发应用软件,使行业信息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保监会关于未来一个时期监管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引导全省保险公司更加注重信息化建设,打造全省保险业生产管理中心、服务中心、精算中心、风控中心以及跨行业数据通道,提高运营效率、监管效率和服务效率,推动保险业监管及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举措
 
  ——制定了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的规划。今年上半年,我们对近年来江苏保险业信息化建设的实践进行了系统总结,制定了《关于加强江苏保险业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信息化建设的两个主要功能和七项重点工作。两个主要功能即对内建成数据仓库和对外搭建数据通道,七项重点工作即建设一个行业信息平台、开发五个应用子系统和建设一支信息化人才队伍。该《意见》的出台,率先在省域范围内对保险业信息化建设进行了统筹规划,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发展目标和工作步骤,使江苏保险业信息化建设的方向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扎实。
 
  ——建成了江苏保险业信息化网络平台。江苏保监局与江苏有线数据网络公司合作,以专网形式建设了覆盖全省各保险公司、专业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和学会的信息化网络。一期网络建设自2009年开始,实现了保监局与省级保险公司、行业协会、学会之间的互联互通。二期网络建设于2011年完成,各专业中介机构、产险公司县级以上分支机构也都接入网络,专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三期网络建设于2012年8月完成,覆盖寿险公司县级以上分支机构,并实现了各地行业协会与当地保险公司的互联互通。目前共有316家单位接入专网,实现了监管部门与保险公司、专业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和学会之间的互联互通。该平台的建成,为文件传输、数据报送、费用管控等各种应用系统提供了畅通的信息化“高速公路”。
 
  ——开发了一批信息化应用系统。一是江苏车险联合信息系统。包括交强险信息平台、商业车险综合信息系统、车价自动比对等应用系统。这些应用系统的开发,使机动车辆的承保、理赔信息完全透明化,堵住了车险业务经营管理中的漏洞。此外,客户可以便捷地查询自己车辆的理赔信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客户车辆制造假赔案,保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二是保监局办公自动化(OA)系统。将保监局现有的纸质办文过程固化为软件程序,并对行政许可、信访投诉等时效性较强的工作设置自动提醒、催办功能,利用技术手段减少超期办结的现象,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三是中介手续费管控系统。实现了保险公司、行业协会和保监局之间的数据实时交互功能,确保保险公司使用唯一账号向真实存在的中介机构支付手续费,且手续费必须符合行业自律协议规定的费率,从技术上保证了中介业务的规范性。四是开发南京市商业保险与医疗机构信息合作系统。依托南京市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实现保险行业与医院、社保机构的数据对接,使保险公司的业务系统与医院诊疗信息、费用信息、医保数据的无缝连接和实时交互,实现商业健康险实时赔付。五是开发反保险诈骗信息系统。针对有组织、有预谋的保险诈骗案件明显增多和保险业反欺诈信息闭塞、承保理赔信息无法共享的问题,开发了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欺诈风险的反保险欺诈信息系统,破解欺诈风险信息共享难题。
 
  ——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专网的安全运行,从终端用户的准入、IP地址资源的分配、计算机病毒防范机制到密码管理,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制度。对信息共享平台和应用软件的资产管理也制定了完整的制度,保证产权归属明晰。此外,为保证各项系统的连贯性和科学性,保监局和省行业协会还专门成立了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各项应用系统的后续开发、维护。
 
  (三)取得的成效
 
  行业信息化建设,扫除了江苏保险业信息共享的盲区,提升了行业经营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和保险监管效率,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技术支撑,积累了省域保险经营数据,为跨行业信息交换提供了数据通道。
 
  ——为保险业科学发展夯实了基础。一是提升了行业经营管理水平。车险联合信息系统的运用,使机动车辆的承保、理赔信息完全透明化,堵住了车险虚假承保理赔的漏洞。车价自动比对系统有效控制了保险公司降低车价承保的恶性竞争行为,提高了保费充足率。二是积累了丰富的保险数据。截至目前,江苏车险联合信息系统已累计保存交强险数据2556万条,商业车险数据1901万条,理赔信息1400万条,在商业车险无赔款优待及续保系数的自动控制、见费出单制度落实等方面发挥了支撑作用,并为保险产品开发、费率厘定等提供了数据支持。三是为跨行业信息互通创造了数据通道。商业保险与医疗机构信息合作系统的建设,使保险业介入到客户医疗全过程,有效控制医疗费用风险。近期将建设“大病保险”省级管理服务平台,并进一步扩展现有平台功能,实现保险业与社保、医疗、交管、税务、征信、反洗钱等部门的数据交换。
 
  ——为保险市场科学监管提供了有效手段。通过开发办公自动化软件系统,江苏保监局日常监管工作效率大幅提高。公文交换系统实现了保监局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文件传送无纸化,数据报送系统实现了“一键式”自动汇总等功能。中介手续费管控系统的运行,从技术上遏制了中介机构虚开发票行为,使日常监管工作由静态监管转变为对保险机构经营全过程的动态跟踪。
 
  ——为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技术保障。车险联合信息平台的建成,使车主可以通过互联网实时查询自己车辆的理赔情况,实现了保险公司、4S店修理厂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透明,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客户车辆制造虚假赔案,保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通过车型车价比对系统,保证了所有保险公司车损险价格基本一致,避免了同车不同价的问题。
 
  几点启示
 
  目前我国保险业信息化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信息化在推动经营管理、客户服务创新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作为国内较为发达的省域保险市场,江苏保险业近几年信息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成熟保险市场相比,信息化在完善企业内控、加强风险管理、提升经营效率、改善客户服务等方面还有很大的差距。这几年的信息化实践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未来保险业的信息化建设,仍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更大努力:
 
  一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将信息化作为推动行业转型发展的一项战略工作来抓。改革开放30多年来,信息技术的运用促进了我国保险业从手工出单到电脑出单、从财务业务数据分散到全国数据大集中,乃至于电话营销、网络营销等现代化营销手段的应用。信息化实现了为保险业发展“打开空间”、“开辟通道”和“增添动力”。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保险业要实现从粗放式到精细化的发展方式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就必须把信息化建设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从推动产品创新、提升服务水平、转变发展方式的高度认识信息化建设。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完善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框架。保险业的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对各个层次、要素进行整体规划部署,分步有序推进。信息化是保险监管和行业自律的一种力量延伸,其自身功能将随着保险市场成熟度、监管理念、监管边界的变化而变化,不同时期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功能、角色必然存在不同。因此,保险业信息化建设需要统一规划,明确不同阶段的任务、目标,各地、各公司可根据总体规划,把握自身优势和特色,找准目标定位,既做到“全国一盘棋”,又实现“一地一特色”。
 
  三是要进一步统一标准,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力量倍增器”的作用。信息化要充分发挥作用,关键在于信息的共享和交换。由于行业信息化建设涉及到各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要避免不同公司间、不同软件间的数据信息不能共享、相互脱节,甚至形成“信息孤岛”。因此,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对保险业的信息化建设进行统一规划,明确不同系统之间信息共享的标准,对不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实现行业内无缝集成,以更好地发挥信息化的功能作用。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为信息化长期稳健推进夯实制度基础。行业信息共享平台及应用软件的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必须要建立市场化机制,使信息化应用系统通过有偿服务实现自我造血,为后续投入积累资金。在建设主体方面,行业社团组织要主动利用政府职能转变、向社会购买服务的趋势,通过设立独立法人,进行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发挥信息化建设牵头作用。信息化建设要避免一哄而上,建立一套包括需求调研、功能论证、招投标、财务审计等在内的完整制度,确保每一个立项科学、严谨。此外,随着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推进,行业信息共享平台在各公司经营、服务中的渗透度也越来越深,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平台的依赖越来越大,这就对平台的安全运行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要始终将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完善灾备系统建设,确保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