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强推食品安全责任险
201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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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一批高度关注食品安全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在北京出席“中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高层研讨会”,力主加快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健全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证和监督机制。上市公司湘鄂情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现场签订了《保险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在发展校园餐饮食品安全责任险方面加强合作。
食品安全近年已成为公众忧心忡忡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据食品安全专家在研讨会上分析,2011年我国发生的十大食品安全事故,属于企业诚信有问题的约占60%,属于食品标准有问题的约占20%,属于食品安全有问题的约占20%。因此,根据国家2009年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范食品企业安全生产、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快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机制日显紧迫。另据保险学者介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后,如果因企业过失,导致顾客食物中毒、摔伤、烫伤等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最高赔偿额度可达50万元。然而最新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市场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非常低,还不到10%,而且主要集中在出口产品。这其中,除了企业缺乏风险意识、对新险种不了解,费率较高也是许多中小型企业不愿投保的重要原因。
目前我国责任保险基本都采用自愿方式。与会专家建议,伴随我国食品安全领域改革步入“深水区”,政府应尽快修订《食品安全法》,通过给食品上“强制险”保安全。据介绍,在国外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很多责任保险都是法定保险,也就是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强制企业购买。如在美国,责任保险在整个财产保险中达到50%左右。而在我国,除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属强制责任险外,其余险种都是商业经营,仅靠保险公司推动,很难达到实质性效果,也弱化了责任保险发挥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
目前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如企业无力赔偿,最终还需政府买单。然而以“三鹿事件”为例,政府耗资11.1亿元,仍难以对受害的27万多名患儿实现完全赔偿。因此,强制实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责任由企业承担,运用保险的风险分散机制和经济补偿功能,不仅可以转嫁风险,还能减轻政府负担,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协会食品安全与标准技术分会协办。来自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北京市委宣传部、中国食品科技学会、中央财经大学、慕尼黑再保险等政产学界的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