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从“引进来”到“走出去”

2012-10-17 访问量:1185 次
  “国际化是未来中国保险业健康发展成长壮大的必由之路,只不过这条路可能比较漫长,也比较艰辛,成功之前还会遇到很多坎坷和多次的挫败。但毋庸置疑的是,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中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中资保险公司必须置身于国际舞台,走向国际市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院长助理王国军教授说。
 
  国际化步伐稳健推进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保险行业在全国金融业中对外开放最早也是最彻底的。随着“引进来”的蓬勃发展,“走出去”也在稳健推进。
 
  数据显示,10年来,共有8家中资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了27家保险营业机构;6家中资保险公司设立了海外代表处;有4家中资保险公司在香港设立了资产管理公司,在保险机构海外投资方面进行了初步尝试。此外,自2000年以来,中保国际(中国太平保险前身)、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等6家公司先后在纽约和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随后,泛华保险服务集团于2007年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
 
  这些中资保险公司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做到了与国际准则接轨。目前已有4家中资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人保和太平洋保险均上榜《财富》全球500强,名次也一路向前。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参与国际化竞争时如果没有保险业的配合,没有保险公司提供专业的风险管理服务,就如同缺乏护航的商船船队,其风险将会大大增加。”王国军说。
 
  近10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速度激增。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11年底,中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32个国家和地区的3391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直接投资600.7亿美元;1.35万多家境内投资者在国(境)外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1.8万家,分布在全球178个国家和地区;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588万人。
 
  随着中国的资金和劳务输出规模及地域范围进一步扩大,国内的保险机构也必然随之走向国际市场,支持并服务于中国企业在海外的各种商业活动,提供即时可靠的风险管理和保险保障服务。例如,中国太保近10年在境内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个主要港口城市聘请了保险检验、理赔和追偿代理人。
 
  此外,兼并收购是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一条捷径,但由于国内企业仍缺乏国际并购经验,走出去的风险也不容忽视。王国军说:“平安投资富通的案例可以看做是中国保险业走向国际市场的一次重要尝试。从长远的、国际化的视角来看,此次并购的经验和教训如果能够供全行业共享,从而一定程度上避免未来发生的损失,平安的百亿‘学费’也许是值得的。”
 
  再保险加快海外战略布局
 
  中国再保险于1999年成立之后,在2007年完成整体股改时便以361.49亿元注册资本金在再保险行业排名亚洲第一、全球第五。中再集团目前以61.79亿美元的再保险保费收入水平位列全球第八大再保公司。
 
  10年来,作为“保险的保险”,中再集团在中国保险业一直发挥再保险主渠道作用,着眼于调结构、增效益。数据显示,2011年,中再集团实现保费收入546.98亿元,较比2002年的191.78亿元增长185%,国际业务的分出公司增加到467家,其中以实力雄厚的大型直保公司为主。
 
  同一年,中再集团加快了海外战略布局的步伐,在英国全资设立中再英国公司,并以中再英国公司名义申请并被批准了劳合社资格。
 
  “再保险是保险领域最国际化的竞争,也是最能显示一个国家和地区保险业实力的竞争。中再集团国际业务的发展水平是中国成为保险大国和保险强国的标志,也是中国保险业在国际保险市场竞争舞台上话语权的重要筹码。对中国保险业而言,中再集团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王国军说。
 
  值得一提的是,中再集团最具特色的境外核保险业务,包括承保核财产险、核第三者责任险、核恐怖险和营业中断险,业务已遍及英国、法国、德国、瑞士等22个核电国家,承保标的涵盖了世界70%左右的商业运营核设施。在核保险领域已经形成了中国再保险的独特优势。
 
  国际交流日益深入
 
  中国企业要在海外获得成功,除了出于它们自身业务和市场竞争的考虑,也与政府的鼓励和支持息息相关。10年来,保险监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日益频繁和深入。
 
  自2000年加入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以来,中国保监会一直积极参与IAIS各分委会和工作组的相关工作,并分别于2008年和2010年成为IAIS执行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成员。今年6月,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作为IAIS的核心决策层——执委会的成员出席IAIS会议。截至2011年11月底,中国与美国、英国、中国香港、日本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保险监管当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双边合作,建立了中美、中欧保险对话机制,对监管体系改革、监管信息交流共享、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等问题开展联合专项研究。只有积极参与到IAIS《国际保险集团监管共同框架》的制定工作,才能获得话语权,减少国际监管规则变化对我国保险市场带来的冲击。
 
  中国保监会于2012年3月发布了《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制度体系建设规划》,计划用3-5年时间,建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
 
  “监管是决定保险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参数,借鉴成熟的国际经验、吸取其教训是中国保险业少走弯路的必然选择,而中国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的作用和意义重大,紧跟国际潮流建立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是非常重要,也是非常及时的。”王国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