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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车险手续费列支困局

2015-12-09 访问量:1306 次
    财产险特别是车险手续费列支,一直是保险监管的重点领域。在保险业基层工作实际中,由于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的限制,手续费已经成为薪酬之外转移支付的一种重要手段。
 
    借用行业一般说法,寿险公司支付给代理人的中介费用为佣金,财产险为手续费。寿险支付给中介机构的手续费主要是银行、代理渠道,相对而言,财产险手续费列支更为广泛,有超过一半以上的财产险保费来源于代理渠道,包括车行、代理人以及经纪公司等,由此发生的手续费数额巨大,在中介业务手续费不断攀高之后,准确且高效列支手续费成为困扰基层发展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由于各方对手续费列支方式并不统一,或者是基层公司存在侥幸心理,现行的手续费列支非常容易产生合规风险。
 
    据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财产险公司,除了个别机构存在高管人员任用、资金运用和偿付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之外,主要处罚起因就是手续费列支。2014-2015年9月,处罚财险公司23例,其中16例涉及费用列支,大多为财险的分支机构或中介机构虚列费用、虚构代理人,会务费、宣传费不真实,甚至在以往年度还有通过理赔费用来列支宣传费等等。财产险特别是车险手续费列支,一直是保险监管的重点领域。手续费或佣金,是保险公司支付给代理人、代理机构的销售费用。而在保险业基层工作实际中,由于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的限制,手续费已经成为薪酬之外转移支付的一种重要手段。将保险公司费用账户资金合法合理转移到个人名下或者支付给其他单位,在审计、税务、劳动监察以及监管部门多重约束下,再满足当前市场竞争的需要,满足代理人或代理机构的需要,从当前基层市场竞争来看,特别是放开手续费上限、禁止行业垄断之后,手续费的列支更为复杂。除了正常支付给代理人及代理机构之外,再另谋办法提取手续费,或许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是“保费返还”。由于车险的保险费率有监管下限,再加上必须全额支付之后才能签发保险单,因此在车险销售中,为了争取客户,难免有保险公司在客户按保险单约定支付保费后,再通过一些或明或暗的手段将部分保费返还给客户。这部分返还金额,就整个行业来说,已经不是一个小数字。以电销渠道为例,在正常折扣之外,可能还有5%-10%甚至更高的返还,如果有私家车,一般都会接到类似电话或友情提示。所以,将庞大的资金从保险费科目转移到费用科目,再用现金的方式返还给客户,就成了一个难题。
 
    二是直销业务的展业费用。按照规定,保险公司正式员工销售保单不能提取手续费,但可以据实且有限度的报销因销售产生的费用,相关奖励再从薪酬列支,这是比较规范的方式。但是,按照实报实销,真正发生了多少费用,这并非保险公司管理者所能掌握,而且由于行业激烈竞争,这个费用也要返还给客户,其间道理同上。当然,具体到个体上,费用也不一定100%返还,余下的也是员工收入的组成部分。有许多保险公司经常忽视了一个现象,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保险业务手续费是正常的,但是中介机构的自有业务,是不能支付手续费的。比如说4S店是保险公司的代理机构,但4S店自备车辆(非销售的车辆),保险公司不能支付手续费。中国保监会就有多起处罚案,如2014年第2号、2012年第7号处罚,就是处罚这种现象。作为一家中介机构,能够坦然接受这个区别对待,那需要相当高的思想觉悟。
 
    三是需要支付给没有取得代理资格的中介单位。特别是2014年中介业务整顿后,加强了兼业中介的管理,一些新成立的4S店或者续期不及时的,都没有代理资格,但是这些机构继续在代理保险业务,而保险公司也需要这些业务,如何列支手续费?还有,一些已经取得了合法资格的兼业中介,由于开具正规发票需要支付税费,为减少这方面的费用支出,往往要求保险公司自行寻找发票报销或采用其他方式。
 
    会计准则、监管规定已经给出了正常列支的办法,也一直为众多保险公司所接受。近几年来,这方面不合规行为仍时有发现,且部分机构还顶风而上,从基层经营实际来看,或许有以下四个方面原因。一是车险经营的成本压力。2014年,行业车险承保亏损11.9亿元,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能节省一分就是一分,给客户的折扣不能少,能有挤压空间的无非就是税费。二是市场竞争激烈,车险价格相当透明,消费者和中介机构处于强势地位,即使是电销、直销,不支付手续费、不返回现金往往就不能获得业务。三是保险企业的税费较重。2015年前三季度,行业产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0.65%,赔款同比增长9.48%,而包括寿险在内的整个保险业,税收同比增长81.38%。2014年交强险保费收入1418亿元,而营业税和救助基金合计100亿元,已经占保费7%,特别是税务部门、审计部门对招待费的严控,加之广告宣传费较高的税务成本,一些机构开始尝试打擦边球,用会务费来套取费用。四是虚列费用已经成为行业普遍存在的灰色现象,甚至是一种利益输送,劣币驱逐良币,合规经营者不仅无法承担税费支出,而且有可能失去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市场竞争激烈,费用结报繁琐,基层费用紧张,考核体系透明,一般不会有基层人员将套取的费用中饱私囊。当然,监管部门也在积极梳通,取消上限、跟单支付、据实列支、依法缴税,为更多依法合规经营的公司提供了便捷通道,按理说,不应该存在合理不合法的行为。但是,我们也看到,电销业务高比例返还,直销业务费用,这两块保险公司仍需要通过依靠虚列费用或者薪酬来解决。
 
    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是个趋势,保险业价格竞争成为多数保险公司最主要的竞争方式,暂时性的市场主体饱和以及保费资源的稀缺,又助长了虚列手续费,单纯打压封堵可能解决不了问题。广泛存在,合情合理但不合法,因为不符合会计、税务和监管规定,随时会受到外部检查外,其实也抬高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助长了市场竞争乱象,动摇了保险精算在消费者心中的严肃性。在行业整体亏损或微利下,反倒让中介机构坐收渔利,仅仅依靠开具发票和走账就能取得不菲的收入,需要引起各方面的重视,急需寻找有效办法来解决。
 
    车险经营不复杂,复杂的是车险产业链中的利益交错。有效根除这个乱象,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应加快推进中介业务的改革。大量中介机构已经失去了提高保险市场效率、减少保险市场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存在理由。减少对中介机构的依赖程度,并铲除不良中介的生存土壤;总结商车费改的成功经验,不断放宽打折下限,根据保险公司盈利能力,给予不同主体更大下浮空间,督促保险公司提升盈利能力;强化互联网营销,减少销售代理,大力推进门店销售;建立更加广泛和有执行力的行业保费折扣规则,鼓励保险公司将增值服务货币化,现金返还直接在保费中明折明扣。这些或许都是在未来改革中可以尝试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