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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研究部署大病保险业务

2012-09-10 访问量:1214 次
    9月6日,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召开大病保险专题会议,分公司总经理室成员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研究落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保健康发〔2012〕178号)文件精神。
 
    会上,首先对《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了研读,听取了分公司相关部门关于大病保险研究结果的汇报,分析了取得承办权的优劣势;二是研究通过了向天津市分管市长、天津保监局、天津人社局的请示、汇报材料,明确了分公司大病保险领导及工作小组成员、各级机构及成员的职责;三是对大病保险相关政策的调研及准备、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宣传和公关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大病保险管理流程、技术、方法开发责任部门。
 
    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孔迎红指出,《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我公司要积极向市政府提交工作报告,及时准确的传递我公司积极参与大病保险工作的讯息,表达乐于参与的意愿。特别注意在工作报告中要阐述公司承办优势、业务特点、既往承办政府类业务的成功经验等内容。孔迎红要求,要进一步做好内部准备工作,包括与政府主管部门人社局的接洽摸底,对保障范围摸底、对政府投入情况摸底、对保障标准摸底,尽量详尽的了解业务情况。同时在摸底的基础上做好前期测算工作,对保费收入、赔付情况做好预期。
 
    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在会上形成统一认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的颁布,为健康险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汇集了中国人保在健康险专业化领域探索的结晶,积极参与地方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健康险社会服务职能作用,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赋予中国人保的社会责任,大病保险业务度对分公司发展意义重大,分公司上下要戮力同心,志在必得。(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