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赖,让温暖驻足心间
2011年12月,刘女士(化名)参加单位体检时,胸片报告发现肺部阴影,最终确诊为右胸膜间皮瘤。得知消息后,天津分公司高级理财规划师姚立予帮助刘女士第一时间办理了报案登记。
接案后,恒安标准天津分公司客服人员迅速启动理赔调查程序。在确认刘女士如实填写投保材料且无既往病史的情况下,一个问题摆在核赔领导面前:客户体检发现肺部阴影时距第二次投保180天观察期届满尚有几天(重疾条款中规定满180日后初患并被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附加合同约定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原来,2007年,刘女士在恒安标准人寿天津分公司为自己投保了《恒安标准年年吉祥意外伤害保险B款》、《恒安标准附加住院医疗》、《恒安标准附加住院收入》、《恒安标准浪漫金秋养老金累积式分红保险》、《恒安标准附加定期寿险》、《恒安标准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11年7月,基于对健康风险的认识、特别是对天津分公司高级理财规划师姚立予长期服务的认同,刘女士再次投保《恒安标准幸福金生终身寿险》、《恒安标准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和《 恒安标准附加个人意外医疗保险》。
经过审慎分析,公司认为该客户对自身病症由体检初次发现且不存在故意隐瞒病情的恶意行为,又结合客户所患病症的病情发展态势,遵循有利于客户原则作出了予以理赔的决定。几份涉及保单累计为客户赔付了15万重疾险,赔付住院医疗、住院收入补偿共计1万余元。
接到赔款后,刘女士特意制作了锦旗来到恒安标准人寿天津分公司,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虽然没少买各种保险,但对能不能顺利理赔总还是有些担心。恒安标准人寿快速、贴心的服务彻底改变了我对保险公司的误解,无论是公司领导、理赔人员还是我的理财顾问,在面对突如其来的困境之际给我带来了温暖和帮助,真的很感谢,保险真的很有用!” (恒安标准天津分公司 陈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