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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保险天津分公司修订实施管理干部、员工薪酬考核办法

2012-10-23 访问量:1242 次
    为贯彻落实天安总公司关于全员薪酬收入与经营结果挂钩的薪酬改革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分公司经营管理与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和促进分公司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提升分公司管理干部员工的经营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天安保险天津分公司对原有管理干部、员工薪酬考核办法进行了有针对性地调整修订工作。
 
    修订后的考核办法主要突出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充分体现“以奋斗者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和“奖优罚劣”的原则。二是,充分体现考核结果与全员薪酬收入挂钩的原则。三是,充分体现统一标准、量化考核、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四是,充分体现以经营业绩考核为主、以民主测评考核、工作质量考核为辅的原则。修订后的考核内容分为经营业绩指标考核、民主测评考核、工作质量考核、合规经营考核四部分,各项考核标准按照总、分公司现有考核标准两者取其严的原则制定。
 
    从修订后的考核结果与以往对比,更加贴合的反应了出各部门、各岗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充分体现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考核暂时落后的管理部门已着手进行整治,拿出具体举措并积极落实,天津分公司各部门之间形成了比学赶帮的良性考核竞争局面,为冲刺四季度,全面改善经营结果起到积极的作用。(天安保险天津分公司  李大刚)